好友向妳告白,但妳明白兩個人只適合做朋友,妳會如何表示拒絕? 「拒絕」這字眼看來嚴重?可其實不然,在愛情層面上,妳的確無法和對方談及情感,那就用明確的字眼,不要把友情和愛情混為一談,而是分別說明白。 也有的人會說「對不起,我還忘不了前男友」,或是「對不起,我有喜歡的人」,坦白說,這可以是理由,但若對方回應可以等到妳遺忘,可以等到妳向喜歡的人確認心意,他表明自己可以是第二選擇,也不要緊,那這真是他癡心到白目,還是妳表達方式有錯誤? 是否忘記前任情人,或早有喜歡的人,是「自己」的事,而無關於「他和妳」之間有無情感化學作用,這二者有差別,妳要表明的,是妳無法愛上他,真是因為覺得不適合,而不是沒有了那個前男友或喜歡的人,妳還有可能選擇他,當然,這種狀況不包括找尋備胎,或是妳無視對方會否受傷,只要有人對妳好,其他就無所謂的心態。 我始終認為,「坦白說出自己的感覺」是拒絕唯一的方式,而且也要有一個認知就是,「被拒絕的人一定會受傷」,換個角度想,妳去告白,對方說得再好聽但最終還是說抱歉,妳也一定會受傷,不可能絲毫沒有感覺,只在於自己有沒有做好心理準備,對方來告白,就勢必有準備,他坦承地面對自己的心意,那麼,妳也應該如此。 妳只能明白表示自己的感覺,在妳的角度,做不成情人是可以做朋友的,妳可以這麼說明,可後續他能不能將妳當朋友,或是他會不會持續喜歡妳,只要妳堅持自己的立場與態度,那都是他自己的問題。 妳認真面對,他和妳之間的關係,而且坦白說明,真的會比找個理由敷衍來得更能讓他明白,妳講抱歉或不可能是認真的,是仔細想過的,而不是只想打發他走,那會在拒絕後再多加一層傷害。 回過頭來看,我們都不想被自己喜歡的人討厭,所以會有自知之明,如以往,我告白被拒絕了,一定會傷心,但我感謝,他有認真想過才回應,而不是覺得「隨便找個理由都好,反正妳快滾」,不被喜歡,我可以接受也能明白,但我希望,自己的心意不是被輕賤看待的,畢竟會喜歡上一個人也是因為對方有優點,是吧。 拒絕,真的可以不必惡言相向,或是最終老死不相往來。『你說,你很想對我很溫柔,但覺得我很無情。 但對於無情這個字眼,我只是微笑以對,只因為你不是我喜歡的人, 我努力的保護你,你仍如此認為,那就當作不曾認識吧。』愛情也有所謂的「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道理,我明白的,我明白。 距離的遠近影響見面的次數,忙碌的頻率影響見面的時間長短,在習慣之後的改變,往往造成心理層面上的影響,映射在情緒上頭,於是那都成了自己的調整過程。 那該是自己的心態調整,知道自己該做到體諒,可有時一出口仍然心意相違,理智上可以明白的,感性上卻抵不住,於是責怪起自己,成了臉上掩不住的低落,最終變得由你承受。 我不想自己如此,可有時多說了幾回想你,多說了幾回想賴著你像無尾熊,一察覺,便開始對自己生起了悶氣,覺得這樣的說法只是給你添了麻煩,讓你無奈苦笑說著抱歉,這真是因為你寵我,一演變成如此更覺得自己又犯了孩子氣。 我喜歡你牽著我,喜歡靠在你的胸口感受溫暖,我知道,我喜歡這種專屬情人的動作,所以,一旦得「節儉」度日,尤其是週末假日,便真覺得忍耐是一種磨人的訓練,不過我已經可以和「想念」相處得很好了。 要讓你的寵愛來得值得:)當你主動表示願意為我做些什麼時,簡單的三兩句話,心裡還是感受得到一陣陣的甜蜜,這便是我感覺幸福的原因,能體會到對方的在意,真的是件讓人深懷感謝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