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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服貿?
作者: 翁阿home 日期: 2014.03.23  天氣:  心情:
(1)請問台灣這個"服貿",台灣到底是派誰過去簽的?? 難不成是鬼簽回來的?? 如果鬼簽回來的服貿,台灣人也要遵守鬼簽回來的服貿嗎?? 連人都不值得相信了,還相信鬼簽回來的嗎? 鬼是魔鬼嗎?

(2)如果是鬼簽回來的服貿,不要講有沒有得利啦~ 如果人急需要喝一杯水,當然水一 定要喝的,但如果這杯水裡面有一小顆石頭,小石頭拿掉了,就可以喝~ 但如果這杯水裡面,那顆石頭,是一滴毒藥,那雖然很渴,但不喝沒事,喝了死了更快~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為什麼鳥會死亡? 因為鳥眼中,只看到食物,卻沒看到食物旁邊的"陷阱"~ 請問你是那隻鳥嗎?

(3)請鬼拿藥單,結局有2種,一 種是藥到病除~ 另一則是:藥到命除~ 請問服貿是哪一種??

(4)服貿本身沒有好.壞,好壞在於去簽的人,心正不正? 心正,果報就正,心不正,全民遭殃~ 如果服貿好,那為何之前的ECFA也是說的多好多好?結果呢? 反而更慘,薪水更低~ 簽了比不簽更慘~ 觀今宜鑑古,無古不成今,那服貿的前身是ECFA ,你覺得簽服貿了會更好嗎?還是它是像冰島政府官員,結合私心自用的銀行家,黑箱作業,掏空冰島國家國庫的翻版? 冰島國家,之前富裕如美國,為何會破產?就是因為人民太相信政府,導致冰島政府官員,黑箱作業,簽了出賣國家,簽了出賣了人民及政府的資產~到了冰島已經破產了,冰島人民還不相信被政府官員出賣了~ 服貿會是下一個冰島黑箱的翻版嗎?

(5)東西好,沒差那關稅幾%啦~ SONY 55吋電視,在台灣比中國大陸價格,貴了18%~30%,還不是賣得嚇嚇叫~ 名牌包包在台灣的價格,比歐洲貴了20%以上,在台灣還不是賣得嚇嚇叫~ 德國汽車,台灣比德國價格,貴了一倍以上,還不是賣得嚇嚇叫~ 所以,關鍵在產品,產品好,就算貴了1倍以上(像德國汽車),全世界還是照埋單~ 產品不好,你少個20%給人家,人家還嫌是個爛東西~ 像台灣食品,包括魚類.農產品.....等等,就把產品送到最高標準的地方去檢驗,如果拿到了(( 全世界最高的安全認證標準回來,比日本還高,比歐盟還高 )),你即使多賣個2~10倍的價格,全世界的人,還是照樣埋單的~ 因為全世界有錢人太多,有錢人錢都花不完,但都怕死~因為全世界污染太嚴重,所以,沒有太貴賣不掉的產品,只有產品不夠好~ 要人家讓利,還不如自己的產品好,你自己產品如果只有60分,難不成要全世界所有的人,都不能超越60分,讓你一個人去獨賺嗎? 中國大陸自己本身,也要顧到自己的人民企業呀~不然,為何中國國內法條件設一堆?? 你跟人家簽,看得到,確定能吃得到嗎? 能吃得到多少? 吃到多久? 呵呵...還不如自己產品好,銷全世界比較快~ 自己產品好,產品本身會說話~ 連沒邦交關係的水貨商,都會幫你代銷的~ 只要你的產品好,有別人無法仿的獨特性,有別人沒有的獨特功能,有超高安全標準,有保密性(像可口可樂1%的密方,沒人知道)~ 這才是真正賺錢的利器~ 靠關稅5%~10%來賺錢,容易被各國貨幣的匯差10%給吃掉了~ 中國大陸人口多,所以,要靠全世界各國才吃得飽,台灣人口少,不必要吃那麼多,就會飽了~ 全世界其他各國還有一大塊啦~ 呵呵...

(6)至於為了5%~10%關稅簽服貿,真的沒必要,避關稅,方法百千種,去併已經免關稅的小公司,再由小公司去賣產品,也不用關稅呀~ 或是在美國成立小公司,由美國或世界各國轉進中國也可以呀~連開曼群島都可以設立公司了~ 避關稅,方法百百種~ 要用自己想~ 難不成我們現在沒簽服貿,企業都去不了中國大陸了嗎?還不是早就去了~ 該去的,早就去了~商人無祖國,哪裡賺錢哪裡跑~ 如果靠台灣政府,他們早就倒了~

(7)某立委說:服貿是馬英九簽的行政命令~ 如果屬實的話,那行政命令,總統直接實施就好了呀~ 行政命令也不用備查在立法院呀~ 要備查在立法院,立法院是"修法"的地方,要動用到立法院,代表"服貿"有些條文,是不合法的,是要修法的~ 那為何一位公務人員.行政人員(如總統),為何總統能簽法律所不允許的事項回來?? 為何總統能簽"不合法"的事項回來? 已經超越法律的範圍了,為何總統能簽? 莫非總統的行政命令,大於立法院,大於憲法??

(8)像服貿,如果總統先簽,而沒有經過立法院的同意,是不是也犯了(( 刑法第113條:應經政府"允許"之事項,"未受允許",私與外國政府或"其他派遣之人為約定"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什麼叫"未受允許"? 就是法律上沒有通過的事情呀! 就是不合法的事情~ 立法院沒有通過,任何人都不能簽,只要公務人員(包括總統)簽了,就是未受允許,就符合"7年~無期徒刑"~ 而且是(定一條一罪一罰~) 而且是公訴罪~ 不是嗎? 關於服貿,馬英九親口講:已經簽署九個月了~如果屬實的話,那總統有刑事延緩起訴權(即刑事豁免權),但"其他去簽"的人,沒有免死金牌呀~而且,都罪證明確呀~不是嗎? 不管後面立法院的服貿有沒有過? 前面這一段,馬英九及其簽約的共犯,已經違法了,不是嗎? 檢調單位,5年以上的重罪,不是應羈押嗎? 怎麼不捉?檢調單位你們是不是已經"瀆職"九個月了??

(9)如果像之前不是也有黨主席,利用"私黨黨主席的權利",脅迫立法委員,好像強制要通過地政法? 不然,要罰停權幾年? 還有做成停權決議的其他共犯,這不也是犯了刑法142條,而且,證據確鑿嗎? 而且,一罪一行為一罰~ 好像有黨主席脅迫立委說:服貿不過,唯你是問?如果屬實的話,這是不是也犯了刑法142條,而且罪證確鑿?{{ 刑法第142條(妨害投票自由罪):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之政治上選舉或"其他投票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檢調單位你們如果都不查,到時候,下一任總統,或下下一任總統,或更下任總統,如果硬要辦你們檢調單位"瀆職罪",你們檢調單位能承受得住嗎? 而且,瀆職罪好像也是一罪一行為一罰厚? 好像也是公訴罪厚? 呵呵...中華民國刑法(( 125條: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127條:有執行刑罰職務之公務員,違法執行或"不執行刑罰"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為何有人犯了刑法142條,及刑法113條,檢調單位沒人去執行該被捉的人?? 不是嗎? 那難不成檢調單位不去捉,也犯了刑法第125條,以及刑法第127條? 呵呵... 或許吧?


(10)如果公務人員連基本的有沒有犯罪,都分辨不出來,那這些人沒資格當公務人員,因為你們公務人員領人民薪水,考假的嗎?替國家辦了一大堆事,連有沒有犯罪,都分辨不出來,那還得了? 有人說:南韓立法委員的審查法案,數量是台灣立法委員的6倍?? 而且,審查品質也好得多~ 代表南韓立法委員,如果來審查通過台灣的法案,人數只要六分之一就可以搞定了(另外的六分之五立委人數,多領人民的血汗納稅錢??),而且,南韓通過的品質也好得多? 不是有人說:學生佔領立法院,沒法審預算? 如果台灣立委有南韓立委的效率的話,相同的人數,南韓立委只要2個月,就可以審完台灣1年(即12個月)的法案了~ 那台灣立委不是說很忙?怎麼效率差那麼多?? 呵呵...

(11)如果有錢人身上有14億元,而你身上有2300萬元,有錢人說:你的錢要給我,因為你的錢比我少~ 你會同意嗎? 同樣的道理,賺錢靠本事,賺錢是平等的,沒有誰大誰小的問題~ 錢要賺得"心安",賺得"理得",賺得"快樂",不守法,貪多就變"貧"了~

(12)如果賺小錢,只賺5%~10%,就別賺了~ 放在中國的馬雲的雲端銀行,有5%的利息?放在冰島的銀行,不做事有14%的利息,埃及有8%.如果行業真的不賺錢,就別做了~ 別勉強自己,自己賺不到錢,又壓榨到員工,也賺不到錢,如果台灣都是這樣賺小錢5%~10%的小企業,那員工肯定也是被壓榨的一群~ 惡性循環,自己被壓榨,然後再來壓榨別人,壓榨別人的果報,就是常常站著,不得休息的大象!! 看看全世界近200個國家,最賺錢的排名前100名的行業是什麼? 拿來做就對了~ 素食的超越蛋,法式素雞排,法式素牛排....等,既環保又賺錢,台灣這種不是很厲害嗎? 要想獨步全世界,就要保密~ 像可口可樂密方一樣,一旦密方被學走了,你就陣亡了~ 呵呵... 全世界誰不需要吃? 呵呵.... 只靠關稅來扶植的企業,是不值得扶植的~ 因為它像扶不起的阿斗,投再多錢,都扶不起~ 因為它沒有研發及創新~ 一樣的錢,政府還不如投資在"有研發","有創新"的企業上,回收的機率,還比較快些~

(13)你弱,沒國家會想跟你簽,你強,國家才會搶著跟你簽,強弱不在外面的關稅,而在本身產品的研發與創新的好.壞,與獨特性~ 還有人才~ 挖一流的人才,就做一流的產品,挖九流的人才,就做九流的產品~ 利潤差很大~

(14)要改善台灣經濟,只有一條路,將(總統.副總統)(立法院委員)(司法院及檢察總長)任期統統都改為一年,而且,都為直接民選~ 讓每年都有總統的選舉,如此"總統"才會每一年都"競競業業"替人民做事,不然,老是選一次總統,努力做1年,擺爛3年,平均每100年,有四分之三都在擺爛(75年在擺爛),只有四分之一(25年)在進步,100年只有25年在進步,這樣怎麼跟世界各國比呀? 每年都選總統,有能力的人,就每年繼續給他用力的連任下去~ 總統只要一年擺爛,那一年就要他下台!! 總統民調只要低於20%,3個月後立即重選總統,這樣國家保證進步~ 如果人民想過更爛的生活,不想進步,或害怕進步,那就沒辦法啦~ 呵呵...

(15)*** 總結:總統馬英九對於跟中國大陸簽署的任何形式的條約,或約定~ 不得違背中華民國法律及憲法~ 違法部份,國家不予保障,違法部份,皆屬馬英九及其所共同簽署者的個人行為~ 個人行為個人負責~ 因為憲法大於法律,法律大於總統的行政命令,全世界所有國家皆然,以法治為基礎,以多數民意為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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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其實,跟中國大陸簽服貿方面,中國大陸方面看好他自己方面的利益,是沒問題的,(( 關鍵在於台灣這邊的總統,能看好台灣多數人民的利益嗎? 該爭取到的利益,都爭取了嗎?? 該不能退讓的,有沒退讓嗎? 有替台灣人真謀取到真正要的福利嗎?有沒有?? 如果人民要A,你爭取B,有什麼用? )),9%的總統如何代表民意?江院長是馬英九選出來的,講白的,是馬英九的分身,江院長有任何的民意基礎嗎?為什麼台灣老是民意基礎低的人,在做主?? 而造成多數人的民意無法展現? 而多數人選出來的立法委員,都被9%的馬英九的黨意綁架~ 一大堆的黑箱作業(像中油黑箱.服貿黑箱...等),無法解決~

(17)如果間接民意(立委或總統),無法代表人民,那就直接民意--全部2300萬人民,直接來表決"服貿"全民公投好了~ 看是要通過"馬英九總統這個版本的服貿版本"? 還是要重新選一任新的2300萬人民的總統,重新選新的總統,重新代表台灣,重新再來談服貿新的內容,全面在節目上,每一條都透明公開討論給人民看(總統也可以每年都選舉一次)~ 全部交由2300萬人民,一起公投決定~!!! 這是最好的辦法~ 如果馬英九有能力,有民意基礎~ 可以再次確認他總統的地位~ 實施服貿,才有正當性! 不然,台灣老是民意9%,或是18%的總統,幹了違法的事,還在當家,民意低的總統,真把台灣賣了,你人民又能如何?? 不是嗎? 另外修法,只要總統民調低於20%,立刻3個月內重選舉新的總統! 不然,老是總統,幹了一些違法的事,民意又超低,又死不下台!又要等3~4年的胡搞瞎搞,台灣怎麼會進步呢??

(18)像服貿為增加9千多人的就業,影響到400多萬人的台灣人民權益,像話嗎? 上次談的ecfa,說好能降低關稅達3000億元,不是嗎? 結果只有降低250億元的關稅,說關稅能省3000億的人,說謊率高達90%,因為只有不到10%的真實度~說謊率高達90%,ecfa如此,這樣叫我們如何能相信服貿?

(19)服貿增加的,大部份是對中國大陸做生意的人,有幫助,但這些幫助,對於國內多數人民生活的改善,增加有限,就像16年的台灣人民11000美金,到16年後,現在的接近2萬美金?但為何台灣人民多數的薪水,還比不上11000美金的16年前台灣人的薪水?? 因為多增加的部份,就是台灣人在外地賺的,即使多增加1兆元又如何? 裡面的台灣人,沒錢出不去的,會餓死的,還是照樣餓死~ 有錢出去的,還是那些有錢人~ 替有錢人賺更多的錢,把台灣人走不出去的人,低薪餓死在台灣,這樣的總統作法,對嗎?不然,是誰帶頭壓低薪資,鼓勵責任制(違法的)的? 不就是政府嗎? 看看之前的香港,房價像香港炒到900多萬一坪,食物也都像香港一樣漲上去,如果你的薪水又漲不上來,我只能說:台灣人會死得更快~ ecfa到現在已經3年多了,實施1年多了,為什麼簽了比不簽還慘? 請告訴我,為什麼?? 服貿的結果,會不會又是"下一個ecfa的結果,簽了比不簽還慘? 當初講ecfa多好的人,到底有哪些人講的,請統統站出來,這些當初"說謊第一名"的人,請統統站出來~ 普遍人的薪水都倒退走啦,多好??

(20)還有從外地來的人,也要"健保"? 你移民美國,如果是要完全享受真正美國人的全部權益,要等到你的第三代子孫才有的,不是嗎? 另外,你就算企業一年可以省個2%~3%的關稅,中國大陸的錢匯出來,好像也要繳稅(10%)? 萬一你做2年生意不好,想要退出,省了二年6%的關稅,結果錢匯出來,還扣個10%的稅,划算嗎? 而且,中國大陸的執照是每年審一次的,你確定每年都能過? 每年都能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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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有人說:有些中國大陸的人是很厲害滴!高薪挖角個2年,學好你的技術,再把你踢掉? 學不到的話,你在申請專利時,就要求你的專利技術,都要完整寫明,這樣東西就被學走了? 再不行,趁你辦展的時候,趁晚上休息的時候,拆解你的產品,隔天之前再學好組裝回去~ 你辦完展之後,你的東西就被學走了,應該沒幾天就會上市了,只是東西不是你的? 或是即將泡沬化.即將破產的企業,再趁最後破產前半年,拚命貸款,把某國人民存在銀行的錢,拚命借出來,再來買某國人民的資產? 呵呵... 其實,我還蠻佩服中國大陸人的,呵...而有些南韓人,則是假裝訂購你的商品,趁你拆解你的商品在解說時,就把技術學走,以及假裝下訂單訂很多,等你設備買齊後,再瞬間抽單~ 兩者都很高桿! 呵呵.. 不知道,或許吧? 所以,面對這2大武林高手,台灣企業,你準備好了嗎? 呵呵... 其實,人真的不用這麼拚,你這輩子該有的福份,就自然會出來,沒有的,用心計較努力拚,到最後,還是有福份的人拿走(除非你持續修福,像天神一樣修福,來增加自己本來就有的天神壽命或福報~),生命短短,在物以類聚的投胎的無量後世裡,或許"清淨心"才是更重要的! 呵...

(22)有人說:如果跟人家簽約.共同降關稅,都是好的? 那歐豬五國,經濟變差? 又是怎麼回事?

(23)有一個很有趣的歷史反覆循環,不斷再上演中~ 不曉得大家有沒有注意到? 國家領導人,為了國家利益,將利益都攬進國家裡,結果這些因國家名義而獲得的利益,最後都跑有少數有錢人的手裡,結果這些少數有的有錢人,因為自私自利,以及利益熏心,將錢放進私人口袋裡,結果害怕國家的追殺,都將獲得的巨額利益,錢就前進到海外的國家~ 結果國家也因利益不見而逐漸衰敗,這位領導人也因只有少數票有錢人的贊成,但大多數沒錢人的反對,最後也因民意太低,得不到多數人民的票數,而黯然下台~ 這種歷史戲碼,反覆不斷地在歷史上演中!但卻很少有人注意到! 呵呵.... 人民均富,或許是解決的方法~ (( 因為錢永遠是少數的有錢人拿走,但票永遠是多數的沒錢人在投的~ 所以,歷史才會不斷地再上演這種戲碼?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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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全民公投,或許是能改善目前困境的辦法之一!! 只要投票"一天"就解決了~ 夠快吧?! 看了好像是美國警察不小心傷了抗議的人,頸神經受損,要判賠1億3仟7佰萬台幣?? 如果屬實的話,那代表我們如果簽了服貿(不管是選新的總統重談的服貿也好,或是馬英九舊的服貿也好~),像警察打人,判賠的金額,是不是也要跟上世界潮流--像美國一樣的賠償金額來處理呀?? 呵呵...

(25)其實,(2%~5%)關稅真的不是你的商品賣得好的唯一條件~ 像之前的三星電視40吋,從剛開始賣79900元,最後降到54900元最後一批新品出清,降幅高達31%,為什麼降? 沒人買就要降了~ 如果賣得好的型號,甚至於整年都沒在降價的也有~ 所以,商品好.壞,真的蠻重要的,不光是降個5%關稅,就一定賣得掉的問題~ 蘋果手機.三星手機也賣很貴呀,也是賣的很好呀~ 人家螢幕好.觸感反應靈敏流暢.人性化設計~ 這就是它的賣點! 不全然是價格降一點點的問題~

(26)大企業有好.有壞,好的是"景氣好"的時候,業績突飛猛進~ 但遇到"景氣差"的時候,大企業庫存壓力重,反而是小企業靈活佔有優勢~ 不管是舊的總統簽服貿,或是新的總統簽新的服貿,就簽呀~ 希望該把關的,都有把關到~ 簽了..外麗誘而內虛損? 服貿簽了,對多數在台灣的人民,也不知道到底好不好?

(27)如果每個國家的總鈔票,都是100個單位,你要成長5%? 代表你這個國家要賺到105個單位,那別的國家,就要變成95個單位? 因為5個單位的錢,被你賺走了呀~ 那如果全世界,每個國家,都要成長5%,請問哪一個國家要賠5個單位呀? 還是每個國家,每年都要多印5個單位的總鈔票,來給別的國家賺呀~ 不然,全世界總鈔票數,如果固定不變,哪來多餘的5個單位錢,給你賺呀?

(28)如果不修改法條,硬通過"服貿成為法律"?那萬一以後執行時,服貿跟現行法律相牴觸時(因為沒修改法律條文嘛),是要法律排除服貿?還是服貿排除法律?那萬一以後執行時,服貿跟現行憲法相牴觸時,是要服貿排除憲法?還是憲法排除服貿?萬一以憲法為主,那會不會又被人講:你們跟人家簽的服貿,怎麼說話不算話?沒有誠信?會不會發生這種事呀?如果賺錢凌駕在法律之上,萬一錢沒了,還能凌駕在法律之上嗎?

(29)如果政府花同樣的一筆人民納稅錢,來增加人民的就業,是要花在自己的企業,出走國外,比較好? 還是花在別國企業來台灣投資,增加台灣本國的就業人數比較好?

(30)簽服貿,到底是要做什麼? 賺錢? 賺什麼錢? 賺別的國家多印鈔票的錢? 那乾脆國家自己多印鈔票來用就好了呀~ 幹嘛那麼麻煩,自己多印鈔票給別的國家用?然後別的國家多印鈔票,然後給自己用? 追求經濟數據到底有什麼實質意義? 還不如經濟數據,統統都沒成長,但讓每一個人民,都吃得飽,都有房子住,都住得起,這樣會不會比較實際一點? 比較好一點? 自己設定一個虛假的數據標準,然後,自己再去追求? 然後,追求不到再去痛苦? 有些國家有追求到了(像經濟成長率達到10%以上),但還是有一大堆人民吃不飽.住不起房子在痛苦? 這樣這些經濟的數據,到底有什麼真正的實質意義呀? 像考試本來考60分,不小心掉到40分,然後又成長了50%,來到了60分,這樣有什麼實質意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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