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0,444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159677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9/02/06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9/02/19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2009/02/14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09.02.14 天氣:
心情:
離婚後,子女可改從母姓嗎?
除非符合民法第1059條第4項之規定,否則,須經父親之同意,才能將子女變更為從母姓!
民法第1059條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
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子女已成年者,經父母之書面同意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且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父母之一方或子女得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1.父母離婚者
2.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3.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4.父母之一方曾有或現有未盡扶養義務滿二年者
如果我沒記錯我的日記早已談過這個問題!:-?
問法律問題前,請先看我的自我介紹和日記,甚至是留言板的答覆![-o<
@};-@};-@};-...
西洋情人節,祝大家快樂![-o<
人生苦短,不管是否形單影隻,有無情人,都要努力讓自己快樂幸福!:D/:D/:D/
標籤:
瀏覽次數:
221
人氣指數:
221
累積鼓勵:
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2009/02/06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9/02/19的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