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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挑鞋理論
作者: 台北冰雨 日期: 2019.07.17  天氣:  心情:
看到網友說(完整轉載):
總是說找對象就是要找合自己腳的鞋來穿。
所以說,婚姻中的伴侶無非就是那合腳的鞋嗎?
二十來歲時挑鞋總是找鮮豔亮麗的,最好還是三吋高度好搭伴。
三十歲以後會開始穿好走,最好是平底,能四處跑不打腳的。
四十歲以後開始愛穿休閒鞋、跑鞋
五十歲以後知道腳底筋膜炎磨人,管它什麼好看否,
最好是拖涼鞋,套了腳就走!
再來,鞋沒得挑,因為鞋開始挑人,能走出門就是件不容易的事情。
所以捏,如果依用腳找鞋的理論,
人這一生應該要換多少的對象?換多少的合意的伴才能安穩度日!
.......................
我覺得以上的說明是還蠻有道理的找鞋理論.
我的想法是,若依邏輯推論:
看對眼的,不一定合妳腳
合妳腳的,又不定互對眼
所以,順序應該是:
先挑合腳的,再在其中去挑較對眼的
最後是互看對眼的......
這樣,成功的機率應會大大的提高了
P.S
另一個重點是:
站在櫥窗外光看,是沒用的
要實際接觸談話,才真實些

音樂饗宴之MUSIC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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