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愛情裡,好像感官知覺都會變得特別敏銳,視覺、聽覺、味覺、嗅覺和觸覺,都因為愛情而顯得進化和發達。 看到對方的時候,會在心裡泛起甜蜜和漣漪,眼睛裡只容得下對方的身影,其他人的存在彷彿都變成透明,想要多看一眼,更想要時時刻刻看見心上人陪在身邊。 聽見對方的聲音,會覺得特別窩心,即使對談的內容不一定有什麼大道理,簡單的關懷也特別甜蜜,即使身處嘈雜的環境裡,也能很輕易地就聽出他的聲音,找到他在哪裡。 親吻對方的嘴唇時,甚至不會去在意對方是不是才剛吃了大蒜類食品,也不會在親吻的時候去想到,交換口水有多少的細菌,唇齒相親的味道,似乎只剩下甜蜜而已。 兩個人依偎在一起的時候,呼吸著彼此的呼吸,他聞到妳髮間的洗髮精香味,妳聞到他身上的肥皂香氣,又或是淡淡的菸草香,有時候看見同品牌的物品,即使只是相似的氣味,就感覺對方在自己的身邊。 擁抱的時候,能透過指尖汲取對方的溫度,摸著他的臉,就能泛起微笑,碰觸到他的溫度,就覺得暖到心底最深處,牽著手,也像是能感覺到他的心跳,喜歡像隻小貓,讓他摸摸妳的頸項,在皮膚接觸的那剎那,就像觸電一樣。 當很愛一個人的時候,每一種感官都想和對方靠近更靠近,也希望心上貼合零距離,像是兩個人想變成一個人似的,交換每一種感覺,有時候很有默契地肚子一同叫了起來,或是說同一句話,兩個人的步調變得一致,像是理所當然地感覺相同,不知不覺地變成類似的兩個人。 在沒有察覺的情況下,愛情的知覺慢慢地進化,我們體會到了,也許以前沒有發現的事情,或許哪一天,我們會驚訝,自己因為愛情而變得敏銳,那些感官知覺,也跟著前進到另一個極限。《你在文字裡,發現了什麼樣的我?》《別在看透你的我面前,苦思無語,戴著面具,那對我才是真的傷。》為了留住不屬於同一世界的戀人,而用力改變自己,徹頭徹尾變成另外一個人,表面上符合了情人的需求,終究並不健康也很難持久。我們能夠在愛情裡做多少改變?當愛人口口聲聲說,因為愛的緣故,他已經變成了另外一個人,你是心存感激,還是備感壓力?
也許是愛情的力量太大了,大到竟然產生一種後坐力,造成了傷害。愛情本來就是一個認識、協調、改變的互動過程,兩個成長背景不同、價值觀有差異的人,要成為親密的伴侶,當然需要許多改變,只是,這樣的改變應該是自發的並且是自願的,不能有太多勉強的成分;如果為了留住那根本不屬於同一個世界的戀人,用力過猛,也許,結果是徹頭徹尾地,讓自己變成了另外一個人,表面上,符合了情人的需求,卻難免會留下後遺症。午夜夢迴,我們可能會忍不住捫心自問:為了這樣的一樁愛情,竟然讓自己改頭換面到照鏡不識,是不是值得呢?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不論用情多深、多麼在意這份感情,如果在很短的時間裡,讓自己改變得這麼多、這麼大,很可能根本是一種扭曲,並不健康、也很難持久。改變,總會帶來不便,總會教人不習慣。於是,有人就會忍不住時時要把自己的努力掛在嘴上,要愛人感念、要愛人牢記,這樣,很容易就會對情人形成壓力,令他感覺,他似乎欠你什麼、還得時時對你表示感激呢-一切,實在太不自然了。在愛裡,所有的改變都應該是,一種水到渠成的結果,而不應該是揠苗助長,改變的念頭源自於愛、源自於尊重,它不是一種手段,而是自然而然,不是因為怕失去愛,所以讓自己低聲下氣地變了個樣,而是因為認同那改變之後的模樣,真心且甘心自己變成那樣的一個人。因此,評量的標準不在愛人,而在自我期許,沒有壓力,只有動力。 《生日快樂,12點的祝福。》《我的存在,是希望讓你更有勇氣,面對自己的未來,而不是喪失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