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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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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9/02/03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09.02.03  天氣:  心情:
陳幸妤又發飆,在紐約公開罵記者變態!

她是扁家族貪污洗錢海外帳戶受益人,以及貪污扁國務機要費,提供私人消費發票,協助詐領公帑,乃洗錢犯和貪污犯的正犯,至少也是幫助犯,本該列為被告,被起訴限制出境!
匆匆"逃亡"海外買豪宅的黃芳彥,農曆年常和貪污扁珍吃團圓飯,也是她的乾爹,更是扁家洗錢貪污的重要幫助犯和牽涉者

不知反躬自省,經常公然"潑婦罵街",辱罵並要求公公去自殺,她還經常投書給為虎作倀,幫貪腐政客掩飾犯行,簡直就像民進黨黨報的自由時報,說媒體鋪天蓋地誣衊他們,並爆料謝長廷小中風!
馬維中之所以擁有美國護照,乃因馬英九在美國求學時在美國出生!媒體之所以監督,採訪妳,乃是你們貪污扁家族貪汙洗錢至少數十億元,甚至到數百億元啦!:-"
沒教養?不懂反躬自省?:-/

同情陳幸妤?b-(
她19歲在美國就有不動產,目前住上億元寶徠豪宅,高雄也有數千萬豪宅,扁貪污洗錢的海外不明帳戶好幾億元的受益人就是她!$-)$-)$-)
同情她?先墊墊你自己的斤兩吧!:-?
平凡百姓的你,若是詐騙集團的人頭,早被列為被告,甚至遭起訴啦!
她的司法特權和財富,你難望項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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