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ㄧ組鳥家長! 沒有錯,管教瑕疵,但罪不致死。 ㄧ個推擠,就去看跌打,推出了瘀傷, 然後再去驗傷。要弄媒體,要告instructor,興師問罪。 ㄧ個每天接送你的孩子上學的instructor。 甚麼希望你的孩子(孫子)是最後一個受害者?好一個冠冕堂皇的響屁! 誰不知道項莊舞劍,意在沛公? 數度的探視,學校的道歉,忍受你羞辱中關心小孩, 醫療賠償的負責,你ㄧ直還要學校給你一個"交代"? 還要教練拿出"誠意"來? 所謂"誠意"與"交代"不知是何物?百來萬嗎? 還是一捲膠帶?ㄧ本誠意伯文集? 最最錯誤的示範,你要寵壞你的孩子。分明是你的小孩不守承諾, 交女友,交換日記都已經寫到要買保險套了,你還護短? 答應了instructor保持距離,又讓女生穿著你的外套在炫耀, 這傷心失望不就像老婆答應了跟情夫分手又暗通款曲? 愛之深責之切你懂不懂?未成年孫子談戀愛沒關係?可能搞大人家 肚子沒關係? 開放社會的家長? 甚麼instructor打你的孫子ㄧ年多?每週打個兩三次?國手如這樣打你早掛了, 你告人家傷害,人家同樣可以告你妨害名譽、誹謗官司, 重要的是,你可能一毛都拿不到。 凡事適可而止,得饒人處且饒人。應該被關心,被好好教育的是小孩不是嗎? 垂死病中,聽聞這爛消息,知道有人要以刑事逼迫民事賠償,深感不齒,幾乎吐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