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形之下,韓國瑜這一次的「港澳深廈行」與對方所簽署的只是「備忘錄」(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MOU),除非在內容有特別約束規範,否則在法律上不具效力(註6)。即使韓國瑜所簽的是正式的採購契約,以中國在2016年曾經對泛藍執政八縣市首長滿口諾要採購其轄區內農產品,最後卻說話不算話的淪為芭樂票的前科來看(註7),日後要再對高雄市黃牛也是輕而易舉並視為理所當然,因為中國共產黨就是吃定了中國國民黨吃然嘴軟、拿人手短,加上在政治上死抱著「一個中國原則」不放,卻無論如何也不敢挺起腰桿來對中國共產黨公開要求「一中各表」的弱點(註8),絕對會把主動送上門來的韓國瑜吃夠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