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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狠心母丟親生骨肉 謊稱撿到棄嬰
作者: 上官星雪 日期: 2010.05.10  天氣:  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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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簿評分幫忙一下 謝謝




最近看到的社會新聞會不會太瞎了些呀

現代的這些女人到底腦筋在想啥東西?為什麼都不尋求社會局幫助呢?

動不動就是把小孩子丟棄在路邊 不然就是企圖弄死小孩子

小孩子也是有生存權的  

佛家說 墮胎者將墮落阿修羅地獄 

說真格的 不管是任何宗教 都不會贊成自然因素下將小孩拿掉的

除非是 非自願性發生的行為導致的結果

不然 都不可以隨意的為了享樂而不願面對後果的將小生命拿掉或是丟棄路邊

網路上不斷的發生 現實生活中也不斷上演

但做出這些事情的男人.女人們  

何時才會懂得孩子的痛苦呢?

何時才知道扼殺生命是多麼大的罪孽...

一切 皆由 貪婪的心態 造就一切

別以為 欠了不用還 

早晚有一天那些孩子會找上殺人者賠償的

等著看 




狠心母丟親生骨肉 謊稱撿到棄嬰


更新日期:2010/05/10 13:09










高雄一名洪姓女子在今年的大年初三,用假名向警方報案,說撿到一名棄嬰,但因為留下的年籍資料,與4年前拾獲棄嬰的洪女本人一樣,警方追查,確認她是男嬰的親生母親,說是養不起孩子,才狠心謊報是棄嬰,目前已依遺棄及偽造文書罪嫌函送法辦!


 


今年的大年初三,洪姓女子,跟朋友,抱著嬰兒,到派出所報案,說在蓮池潭的公廁裡,撿到一名男嬰,要警局幫忙處理。然而其實這名棄嬰,就是洪姓女子的自己的親生小孩!員警:「她抱小孩來報案時,態度很自然。」


讓警方跟社會局起疑的是,洪姓女子,用假名報案,但填的卻是自己的資料,警方跟社會局比對資料,發現跟4年前,撿到棄嬰的洪姓女子的資料一模一樣,4年撿到兩個棄嬰,這機率實在太低,警方認為有問題,才展開追查。


高雄市社會局人員:「我們也去查看資料,名字不符,基本資料也不符,我們也發現這名女子,今年2月有產下男嬰,而且還有報戶口。」


謊言被戳破,洪姓女子才終於坦承,因為沒有能力撫養,才狠心遺棄自己的小孩,但又擔心小孩沒人照顧,才謊稱是自己撿到的棄嬰,狠心母親遺棄親生小孩,若不是員警機警,恐怕沒人發現,警方依遺棄罪,跟偽造文書,將她移送法辦。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10/8/25e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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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5-11 20:49
她, 34歲,高雄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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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5-11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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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5-11 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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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5-10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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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53歲,台南市,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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