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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同居=試婚
作者: 琴妮 日期: 2013.10.18  天氣:  心情:


















相遇了..

是這輩子的緣份

相知才能相愛

相愛不一定能結婚

結婚只不過一張紙的保障

愛寓裡太多的離婚

分居中..

甚至還有一言難盡

我真的不懂

既然無法在一起

何不分開

彼此拖泥帶水

不是讓大家痛苦嗎

現代年輕男女喜歡先同居

我舉手雙手贊成

同居等於試婚

雖不是結婚

卻過著婚姻般的生活

同居是一種婚姻的學習

少了彼此家庭的包袱

少了婆媳問題

是學習婚姻的一種過程

同居發現對方的惡習

可以先行導正

如果真的失敗了

總比離婚好

同居不可太久

相處久了

容易產生空洞期

新鮮感沒了

感情容易生鏽

  一友人兒子與女朋友  

同居六年

結婚六個月就離婚

我問他為什麼

他說女孩變老婆後

沒公主般的待遇

不能接受

其實同居期間

是檢視婚姻很好的階段

最好彼此還是要有

自己的生活圈

否則結婚後

會發現自己失去自由

萬一離婚了

感到痛苦無依無靠

愛情是..

多數人夢想的東西

也是多數人想放棄的東西

愛不能淪為工具

有人告訴我

上蒼對真正的愛情

都是刻薄的

別忘了

若有機會

自己先去認識

  幸福的長相..























~~影片來自網路若有侵權立即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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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3-10-20 00:10
他, 71歲,高雄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10-20 00:06
他, 71歲,高雄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10-20 00:02
他, 71歲,高雄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10-19 20:24
他, 63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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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10-19 02:33
他, 70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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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10-18 22:10
他, 71歲,屏東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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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10-18 18:50
他, 71歲,屏東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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