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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公寓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站崗日記*201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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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站崗日記*2010.10.29
作者: Molly 日期: 2010.10.29  天氣:  心情:
即將要搬回高雄,匆促整理房間,打包行李。

真捨不得這充滿回憶的小窩,我們曾經共同住過一年九個多月的時光。

每天晚上當我下班,你也從實驗室回來,我們一起出去吃晚餐,或者買回來;偶爾不外食,就用小瓦斯爐、小電鍋跟
烤箱自己料理。

晚餐後就閒聊、看電視。你教會我看棒球,去年的總冠軍賽我們也拋過彩帶(可惜隔天爆出假球案,整個情緒變得很
複雜)。偶爾也看看安麗盃的撞球,跟著瘋世足,這些都是我以前未曾參與的。要是禮拜三晚上沒事,我們就去大魯閣,女生有不用錢的球道,算是省下不少娛樂花費。也曾經去過幾次你們自強校區的地下室打桌球。我們還跟著朋友騎腳踏車到安平呢。

如果很懶,就宅在家,看新聞,看美食節目。我們都沒習慣看八點檔,偶像劇;倒是你很常在睡前轉台時,停在料理東西軍頻道,看到最後二人都喊餓,又跑出去吃勝利早點。(後來我抗議了,睡前不可以看美食節目,以免引發食慾)。

曾經無聊到發慌,玩了一整夜的大老二(兩個人玩牌真沒搞頭啊),我老是輸。

也常逛夜市,不過都是為了吃。自從來台南,跟你交往後就胖了四公斤;後來你一去當兵,我就瘦了……

其實也很會鬥嘴,爭執。我們都算是各有主見的人,於是當想法衝突時,總硬要說服對方。吵架是家常便飯,但吵完很快就沒事,大概沒十分鐘吧。未有冷戰的問題,也不需要讓其中一個人離開現場去冷靜(有些夫妻或情侶吵架會把另一個人趕出去叫他今晚自己一個人冷靜冷靜,別回來睡覺了……)。有趣的是,我們常不為彼此間的問題而吵,但可能是在討論一件別人的事時,彼此的觀念不同罷了;吵完之後也覺得莫名其妙……老實說,別人的事情真的與我們無關,只是我們都太認真在這上頭了。

真的吵得很兇,針鋒相對到傷害彼此時,我們就緊緊相擁,慢慢說話,原諒對方無心的過失。雖然我們不是沒有脾氣,卻也從來沒有因為生氣而不理會對方。

溝通有效,那是因為你是個有耐心的人,才能化解得了我自以為擇善的固執。

晚上睡覺會用腳跟幫你按摩背部,也許因為我手勁不夠的緣故,你始終喜歡這種獨特的方式。

天天一起洗澡,用同一罐沐浴乳。

衣服上的香味也一致。

兩個人很忙的時候,房間容易亂七八糟,你會動手把「大範圍」的部分稍做整理。你不拘小節,所以我把你沒注意到的牆角、門後、抽屜等地方清理乾淨。

我們做事方法的差異處:你重方向,我重當下;你看遠處,我看眼前,所以我們能互補。

夏天很熱,睡覺時你不想要我靠太近;不過我還是忽略你說的話,就是硬要抱。你覺得我簡直是無尾熊、糯米糰、三秒膠……一整個黏踢踢。你研究所畢業搬回家後,我剩自己一個人就寢,開始睡得不好。養成抱你睡覺的壞習慣了,你不在,好像就會變得有多難睡似的。

整理了一些你的東西出來,要讓你帶回家去。壘球,打擊手套,幾本你的書跟筆記。

我們都會一直深深記得這段同居的日子吧!一直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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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0-31 00:14
他, 37歲,高雄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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