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ζ☆。又累又煩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ζ☆。住戶編號:88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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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ζ☆。呼.......
作者: ღ✪‿✪ღ ViVi 日期: 2015.05.07  天氣:  心情:
在作完筆錄的二個月後

收到法院通知了

去開了偵查庭


心情很平常

去到法院看到條子走來走去

也沒有特別緊張

真要說緊張的

是怕檢查官很兇

我又講錯話

然後本來該沒事的

變成事情很大條...





然後...

我一直以為我是被告

看開庭的時間表

我跟另一個案件時間是一樣的

後來有聽到另一個案件的人在講

他說我這個案件可能是"無告"

所以併在一起


雖然不知道無告的意思

不過我猜是沒人告我吧...



這天所有的偵查庭都開完關門了

就只有我這個偵查庭速度特慢...

然後我又是最後一個


一進去

是個年輕的男檢查官

還滿帥的~ [:))]

跟想像中又老又禿頭

頭髮半白分二邊

有很大的差距



問答過程中

可能因為我也不是作了什麼殺人放火的大罪

所以檢查官也滿親切的

所以只是問一些比較"觀念"上的問題

加上我對答如流

也沒任何恐懼

最後檢查官才說

"對方"沒打算提告

加上我沒任何前科

但因為是公訴罪

所以還是要小小的懲罰

判罰金5000元半年內繳完

一個月繳1000

或是能力夠的話一次繳完也可以


最後他一直強調

這是非常非常非常輕的懲罰

叫我以後要小心


最近台灣發生食安

還拿食安舉例給我聽 [:P]




至於是發生什麼事?

就是2014/4月時

我在淘寶上買了一些東西

其中買了一個拉拉熊的窗簾扣

總共買了5支

打算自己用一支

另外二對要送人

結果其中一對給了我媽

另一對就一直放著

一直到去年11月

想說快過年了清一下房間

結果看到全新沒拆封的拉拉熊窗簾扣


也不知道誰需要

後來就放到網路上去賣

誰知其中一支被買走

本來不想出貨的

我剩一支那要賣誰丫~

但想想作買賣要誠信

且對方直接下標立馬匯款

我想對方是很喜歡吧~

所以還是出貨給對方了



然後就在過完年後

收到保智大隊的通知了 [(-*]

我才知道

我違反的是商標法

這時我也才知道那支拉拉熊是假貨

也大蓋猜到這是警察網路釣魚

給他作業績了




偵查庭時檢查官有問我

我買多少?

我說10幾元人民幣

合台幣約65元

他表情很誇張說:這麼便宜



還問我認為真品應該價值多少?

我說我不是什麼KT控之類的

單純只是需要所以買了

而且我賣這個東西也不是為了要獲利

我賣99元

買65元再加上運費也頂多就持平



總之

還好遇到不錯又親切(又帥)超NICE的檢查官

就當5000元買個經驗囉~~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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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05-13 23:14
他, 50歲,台中市,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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