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去吃早餐,走free way 看到警車停路旁,我就超大膽地變換車道過去,
警車隨即開了出來在我後面,哈哈,勇猛哩,我還放慢速度卡住他,哇哈哈哈,
事後講給朋友聽,大家都說我瘋了,不想活了,不注意就是一張ticket 不然就被毒打一頓(態度不好)若不小心,還可能直接就被...斃嘍(是有此不幸機率的)......
沒想到,開沒兩下,我左道旁邊是輛白色小卡,警車轉出左道開在他後面,就馬上亮起警示紅燈,小卡就乖乖地打右燈,停到路旁被警...卡擦卡擦
在這開車,最怕的便是後頭有警車跟著,因為可能就是被盯上,準備吃罰單了,通常大家也都避而遠之,依法律也是要讓警車先行......
被警車開警示燈要求停下,誰敢跑,要是被碰!~碰!~碰!~是死是活,都自找的,這是不是又講到叫...風土民情了......
台灣的警察,被賦與的權力太小,人權被輿論放大,民粹囂張跋扈,導致公權力不張,大概是這樣吧,這是不是叫...順應民情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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