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應徵資格:列冊本市99年度低收入戶者且有工作能力者男女不拘,
有社工經驗佳。(需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機車駕照) 。
二. 工作地點:北屯區公所
三. 報名方式:
1. 有意者請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履歷表,
即日起至98年12月31日前,以掛號方式或親送至
台中市北屯區公所社建課蔡小姐收
(406台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三段10號社建課蔡小姐收),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以工代賑人員』字樣。
2. 經初審符合資格者,再行通知面談時間,寄達文件將予不退還。
3. 聯絡電話:04-24606080 蔡小姐。
************************************************************************************
▲南區公所誠徵以工代賑人員乙名 2009.12.30
一. 應徵資格:列冊本市99年度低收入戶並具有工作能力者男女不拘。
(需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機車駕照) 。
二. 工作地點:南區公所
三. 報名方式:
1. 有意者請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履歷表,
即日起至98年12月31日前,以掛號方式或親送至
台中市南區公所社建課黃先生收
(402台中南區工學路72號3樓社建課黃先生收),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以工代賑人員』字樣。
2. 經初審符合資格者,再行通知面談時間,寄達文件將不予退還。
3. 聯絡電話:04-22626105轉212分機黃先生。
*************************************************************************************
★社會處誠徵以工代賑人員乙名 2009.12.29
一. 應徵資格:列冊本市99年度低收入戶者且有工作能力者男女不拘。
(需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機車駕照) 。
二. 工作地點:社會處
三. 報名方式:
1. 有意者請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履歷表,
即日起至98年12月31日前,以掛號方式或親送至
台中市中區自由路2段53號5樓(社會救助科林小姐收),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以工代賑人員』字樣。
2. 經初審符合資格者,再行通知面談時間,寄達文件將予不退還。
聯絡電話:04-22272139轉605分機林小姐。
☆☆☆☆☆☆☆☆☆☆☆☆☆☆☆☆☆☆☆☆☆☆☆☆☆☆☆☆☆☆☆☆
★ 請住台中市的寓友,有低收入戶資格的趕緊把握【可遇不可求】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