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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給秋收寓友的一個送客令
作者: 藍水晶 日期: 2010.10.25  天氣:  心情:
前一篇我貼出了她來我板上出言不遜的內容,

禮貌又耐心的回應她,

請她不要再來亂我的板,

因為, 看不慣我的人生與經歷,

她大可以跳過去不要看,

但, 出言字字都是刀光劍影,

傷人又不覺得良心不安實在讓人頭痛,

沒想到昨夜才寫了"是你的人生, 不是我的人生"一文,

今天一上愛寓她又來就我的日記作詘詘逼人的不友善留言,

除了網蟲之外就是辣妹集團我會不留情的列入黑名單,

而我已經很友善的在昨夜著文請她自重不要再來騷擾我了,

沒想到還是又來亂,

茲將她的來文貼出來給大家公評,

至於,

如果我的友善與不想隨她起舞得不到友善的回應,

我只好把她列入黑名單了,

畢竟愛寓也好,

現實社會也罷,

妳看不慣的可以選擇轉頭離去,

但, 妳沒有權利去嘲諷或是用任何言語或行為語言來傷害別人!

她主要是在攻擊我的這篇日記:

慟.自尊與發願
10/17 10:58 發表


 秋收  (36歲,台中縣,服務)1693764

時間:2010-10-25 09:50

少自作聰明妄下結論
幸福可不是只有吃大餐
若快樂一顆山東大饅頭..也會飽的

我的回應如下:

作者回覆[2010-10-25 14:51]:

我跟妳是否認識呢?
我是否有得罪過妳而不自知呢?
要不然, 為何妳要如此的出言不遜?
要如此的詘詘逼人呢?
會一再相忍回應妳是對妳的基本尊重,
如果妳真的看不慣我的為人與人生經歷,
請妳不要再來亂,
我還是重申一句,
我不會隨便列人黑名單,
但, 也請不要氣勢逼人,
讓人連基本的清淨都被妳剝奪了,
好嗎?
請自重! 



最後實在不明白為何在現今這麼民主的社會裡,

還有人這麼不尊重別人的言論自由,

非要抓著別人過往的傷痛一直揭人瘡疤,

硬生生的刺傷別人呢?

妳的人生如意或失落是妳的人生,

但, 那不是我的人生,

我過得幸福或是坎苛妳沒有和我共同經歷過,

所以懇請妳自重自愛不要再來留下讓人不舒服的言論了,

僅此感謝妳的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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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1-07 00:01
她, 56歲,亞洲其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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