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05415
 毛毛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笑容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好人難做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忘記一個人要多久
作者: 毛毛 日期: 2008.05.14  天氣:  心情:
忘記一個人要多久,一個禮拜?兩個月.一年或者 更久...

那麼讓一個人想起過去,需要多久?答案是 只要 一瞬間就夠了


結束了,補習班三小時的國文講課,熬過了一天的精神砲轟

承受了一天的煎熬,身體是無以名狀的疲憊,終於在九點先

劃下了一個逗點,因為我還有明天要過所以不是一個句點.

而我與妳的感情,卻在今年的1月14劃下了句點。

感覺好像很久了...以為時間很慢 卻 以每秒120個

畫面在翻閱 妳我的過去

陪著朋友去火車站坐車,想放鬆一下心情咩!!再我停好車後

等著我朋友停好車,因為他停的蠻遠的,再等待我朋友的時候

我的眼睛停在一個講著公共電話的女生上,就背對著我,一件

白色的上衣,一件牛仔褲和一個背包,我朋友走了過來,那女

生講完了電話,我與那女生四目相交,心狠狠被撞痛了一下,

原來 想起一個人 只要一瞬間 就夠了...

回憶就像無預警的大浪,總是來個措手不及,明明就有話想說

,卻轉身走開,我恨我的膽小,明明有時就會不經意的想起妳

卻一句招呼的話也捨不的給...或許我害怕了

妳好像變了,變的比以前更漂亮了...我呢??妳總是嫌我胖

現在呢??在妳的眼中是否瘦點了,不知我的筆記本,妳有沒好

好的保存著,那是我倆的回憶,冬天就快到了,希望妳能圍上我

最後給妳的溫暖。

       不知 妳 是否還會想起我

此篇小品出於網路文章
標籤:
瀏覽次數:105    人氣指數:2885    累積鼓勵:13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笑容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好人難做
 
住戶回應
 
時間:2008-05-14 02:06
他, 46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5-14 18:07]:

呵呵~~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