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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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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4/03/05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04.03.05  天氣:  心情:
最近有一位暱稱是silent的網友 除了用私密留言汙衊極大多數的法律人是廢物外
還以公開留言的方式謾罵我 好像我是他不共戴天的殺父仇人般(獨孤求敗雖是江湖
中人 但和楚留香一樣 從不殺人)把我視如寇讎 連我留言給其他網友 他也要辱罵我
說我應該和心理醫生談談 並指責我泡馬子泡到越界 像是一隻發春的雄性動物

網路不是無國界嗎 奇摩交友應該沒有限制我不能留言給其他女生吧 女性也可以當
普通朋友 知心朋友 不一定要當女朋友 或是結婚的對象吧 觀念何必那麼狹隘ㄋ

還是他是奇摩的負責人 或是總統 就算他是奇摩的負責人 或國家元首 我是繳費的
vip 留言給其他女生 既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或禁止規定 也沒有違背公序良俗 他並
沒有權力限制我的自由 我留言給其他網友的權利 他也要剝奪 難道他是皇帝

我既不認識他 對他也一點興趣都沒有 他卻在我的板公開留言 自吹自擂 大放厥詞
要"膨風"就學獨孤求敗 在自己的日記或自介裏就好 幹嘛來我的板吹噓 歐咖西依ㄋㄟ

"拍泥當 稿消狼"

真受不了他 獨孤求敗好想歸隱山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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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12-12 16:11
她, 46歲,高雄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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