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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富貴險中求?
作者: 小酒窩(美好如期而至) 日期: 2013.03.16  天氣:  心情:
相信這幾天全台灣最熱門的新聞,就是八里淡水河畔"媽媽嘴咖啡館命案"了

檢察官: 謝榮林 先生
案件 : 八里雙屍命案
受害者: 陳進福 先生 78歲 張翠萍 女士 57歲

女店長: 謝依涵 小姐 31歲 (目前涉嫌重大被收押)
男友 : 小祝(左手尖)36歲 (無嫌疑已飭回)
負責人: 呂柄宏 先生 35歲 (300萬元交保)
股東 : 歐石城 先生 56歲 ( 50萬元交保)
友人 : 鍾典峰 先生 36歲 ( 30萬元交保)

102.02.16 (週六)大年初七 陳進福夫婦監視器中最後身影,謝依涵和呂柄宏當天有去金紙店購買冥紙行為
102.02.19 (週二)大年初十 家屬發現兩人失蹤報案,到其住處發現飯菜放在桌上未收拾
102.02.22 (週五)一月十三 謝依涵與男友到石門水庫遊玩(疑似拿證物刻意去丟棄)
102.02.25 (週一)一月十六 歐石城去報廢一部使用中的轎車,且後座沙發整個已自行取出(疑似刻意清除和掩蓋證物)
.........................且經由鑑識小組回復已刪除的系統得知,四人當晚有密集的手機簡訊發出(內容目前查證中)
102.02.26 (週二)一月十七 陳進福的遺體在媽媽嘴咖啡附近河邊被發現,謝依涵得知後態度冷漠無哀戚
102.02.27 (週三)一月十八 謝依涵變老裝持提款卡到德行西路彰化銀行ATM提款、臨櫃提款未果,被銀行人員報警處理
........................(這也是她被羈押的主因)
102.03.01 (週五)一月二十 鄰居反應有聞到強烈臭味
102.03.02 (週六)一月二十一 張翠萍的遺體在媽媽嘴咖啡附近河邊被發現
102.03.04 (週一)一月二十三 檢方解剖陳、張遺體,發現2人死後落水,胸部均有利刃穿刺傷,確認他殺,媽媽嘴老闆、店長涉有重嫌
102.03.06 (週三)一月二十五 檢警逮捕呂、謝兩人,並將4人聲押(但因無直接證據,故除謝外,其餘嫌疑人交保候傳)


以上,是這起命案相關時間點及人員

經過這幾天電視台不斷的報導,我想大部份的人都覺得如果不是有新事證的話,這件事應該就是個俗稱"仙人跳"的陷阱
謝女為何會抱得下去?應該就是她的成長背景及前男友給她的傷害,讓她覺得,這個世上只有錢才能保護自己
沒有錢,不僅沒有尊嚴,連最起碼的保護自己都做不到,可能看透了人情冷暖,也可能希望母親能不再為錢煩惱及辛苦
她願意拿自己的人性來"賭它一把"吧

但妳卻忘記了一件事,就是『天道』
沒有人可以藉由傷害別人來快速致富,若是如此,這個世界妳還會想生存下去嗎?
那若果那天妳也是有錢人,別人是不是也可以來傷害妳呢?
我只是不解,妳既然敢殺人,又為何要燒冥紙呢?
妳是相信有冤魂的,那為何又下得了手?這點倒是讓我覺得矛盾
除非妳只是放下誘餌,人卻不是妳殺的?但那為何妳又要穿那件"粉紅色雨衣"呢?

想了又想,愈想愈亂,只有一個心得

就像 陳進福先生所說的:

觀音山有風
淡水河是流

風流 風流 但不能下流

要錢,也要要得有格調,絕不能要得如此下流呀
這輩子為了錢,卻要永遠揹負2條人命
這 值得嗎?


是誰說的 富貴險中求
或許真的有人能僥倖做得到,但人的生命有限,死了又如何呢?
我相信到死時,妳殺人的那幕,會永永遠遠都烙印在妳的靈魂裡....跟隨著妳

錢財與名利是個誘餌,常常引誘人們拿一生的自由自在去換取
當你真正做了時才會發現,心中會永遠烙下傷痕
那些傷痕,卻是妳朝朝暮暮都想要回到過去想抹滅的

千金難買回從前
若能再回到從前,大家都只想過簡簡單單且平平安安的日子就好

一碗清粥及小菜
也能與家人及愛人分享每個心安理得的日子

我覺得就是最大的幸福了

能與自己所愛的人喝一杯悠閒的咖啡,看著前面美麗的淡水河河畔....
妳不是應該早就找到屬於妳生命中的幸福了嗎?

就像妳取的咖啡館名字『媽媽嘴咖啡』
就像每個當媽媽的人,不管自己如何辛苦,皆希望自己的兒女們都能得到幸福,心中總是念念不忘的:

妳要幸福喔!

你要快樂喔!



這美麗的淡水河畔

一樣是16日,一樣是星期六,卻早已"人事全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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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5-05-15 19:21
他, 75歲,桃園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5-05-15 22:11]:

晚安,謝謝讚美,做任何事但求心安理得就是人生道理,祝你平安喔[:D]

 
時間:2013-06-10 14:25
他, 55歲,非洲,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3-06-13 21:38]:

你說的沒錯,在判決死刑需要人證物證的情況之下
只靠監視錄影器錄到夫婦倆最後身影又能證明什麼?
尤其是看到警方需要謝媽媽用柔情呼喚讓謝女"浪子回頭"這最後一步棋
就知道警方無計可施了,天底下有要母親來讓女兒認罪被判死刑的道理嗎?
真是太爛了

 
時間:2013-03-18 00:50
他, 58歲,新北市,房地產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3-03-18 21:07]:

晚安,我倒不認為陳進福是個容易說話的人,他的手傷我覺得就是開始被警告的開始,除非新聞資料是假的,否則應該是他想把那500萬投資金額拿回而發覺拿不回來又談判破裂,最後演變成一場無法收拾的悲劇
可能就如你所說的(如果不給印章和存摺無法順利竊取),才會出人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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