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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天地不仁
作者: 薔薇 日期: 2015.02.16  天氣:  心情:
1980年雷根競選美國總統期間,經濟學家米爾頓 傅利曼(Milton Friedman)出了一本暢銷書<選擇的自由> (Free to Choose),他的妻子羅絲是共同作者。全書可說是在幫自由市場經濟做一場熱血無愧的辯護。
它成為雷根年代的教本,甚至時代頌歌。為了捍衛市場放任原則,駁斥平等主義的反對理由,傅利曼做了個頗出人意表的讓步。他承認,讀名校的富家子弟的確較佔優勢,對中低家庭子弟很不公平。他也承認,不靠自我作為,天生就資質過人者,享有的優勢對其他人也不公平。反而還要學著接受,享受它帶來的好處:

人生並不公平。大自然之所生成,政府能予以糾正,我們如果這麼相信一定會覺得好過。但是有一點我們也必須體認,我們所悲嘆的不公平,其實也帶來極大好處。拳王阿里天生就有過人稟賦,這很不公平.....阿里一晚就可以賺好幾百萬,當然也很不公平。但是,如果為了某種尋求平等的抽象理想,把阿里的一晚收入變成跟碼頭雜工的一天工資一樣多,這樣對喜歡看他打拳的民眾不是更不公平嗎?

在<正義論>中,羅爾斯駁斥傅利曼所反映的接受現狀之議。在以下這段感人文字中,羅爾斯道出一個人們很熟悉卻常忘掉的真理:狀況如此,並不代表應該如此」。


這是我們一定要反對的主張:因為天賦分配與社會偶然條件本來就不公不義,其不公不義不一定會蔓延至人事安排,所以體制安排必有缺陷。彷彿拒絕默許不義就像不能接受死亡。自然分配既不正義也不是不正義,人出身社會某一地位也談不上不正義,這些只是自然事實。是體制處理這些事實的方式。

羅爾斯提議的處理方式,是大家應該同意「分享彼此的命運」(作者註:1999年<正義論>新版已刪除此語),並「只在可造福公眾時才利用自我碰巧擁有的天賦與社會條件」。無論他的理論最終成功與否,這絕對是美國思想界為申張平等而做,迄今最撼動人心的一次申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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