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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6/08/19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06.08.19 天氣:
心情:
2260又想提告?8-}
還記得趙建銘和趙玉柱在台開炒股等弊案爆發時,對張友華,胡忠信和邱毅等人(或揚言)提出刑事告訴嗎?
還記得2004年大選前,騙嫂為騙取選票,自欺欺人,掩耳盜鈴,信誓旦旦說沒收陳由豪的現金,還到地檢署按鈴申告陳由豪公然毀謗,還說若有收錢,他們退出政壇,忝不知恥要陳去跳樓嗎?沈富雄和阿騙證實和坦言,他們收了陳的現金!
阿騙夫婦和趙建銘父子,惡人先告狀!有其父必有其子!
Like father,like son!
物以類聚!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Birds of a feather flock together!
總統府=炒股和說謊中心,根本沒公信力!
X(:-L:-S
邱毅破壞法院威信,不得緩刑?
b-(
刑法第74條第1項
受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2年以上5年以下之緩刑---:
1、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2、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5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
當貪腐政權幫兇和鷹犬的法官和檢察官,:-$才是司法威信的劊子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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