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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11/01/17
作者: ☆ 謐祕花園 ☆ 日期: 2011.01.17  天氣:  心情:
咖啡廣告中一句「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的標語,不但傳誦多年,成為廣告界的經典之作,同時也變成社會流行語。共同分享美好的滋味,是生命中難能可貴的經驗。甚至,可以說是一種幸福。分享的雙方,必須要有相同的慧心,才能體驗出內心感受,共鳴出意在言外的真情滋味。

經歷共同的感動,婚姻才能經營長久。一個飄雨的清晨,有一個很要好的朋友突然打電話給我,告訴我另一位朋友的故事::電話那端的他,情緒有點低沉說「某人決定向他太太提出離婚的要求。」在離婚率偏高的現在,聽到這種消息,我的反應並不是很詫異。意外的倒是他告訴我的理由。「結婚十幾年來,幾乎沒有和他太太有過什麼共同的感動了。不曾一起閱讀過一本書,談過其中任何一個有趣的章節。甚至很少一起看電影,更別提看完電影之後,有就其中某一個場景、某一個片段,交換過什麼感動的心得。」他很感慨萬千的說著。

聽到這裡,我能深刻體會另一位朋友的悲哀。或許,這也是所有婚姻很典型的問題,從一開始的熱烈,不知不覺走到疲乏的地步。一早醒來,當初最親密的枕邊人,因為日漸減少共鳴而變得面目可憎。最珍貴的歲月,因為逐漸缺乏了分享感動而變得乏善可陳。

經營感情和婚姻的玄妙之處,就在於如何讓兩個獨立的個體,擁有各自的空間,卻能因為共同分享的經驗,將兩人相繫、讓兩人相惜。在平凡中,體會趣味。在尋常間,流露真情。說穿了,這個道理和經營友誼並沒有太大不同。一對知己、一雙伴侶,在本質上其實是很相近的。除了深愛對方以外,還愛上其他共同的愛好。我曾經在報上看過一則消息,報導台灣一對夫婦,他們原本經營一家中小型企業,非常成功。他們因為同時愛上旅行,於是在業務穩定之後,把公司全部交給員工經營,夫妻倆從此千山萬水、夫唱婦隨。伴侶間能夠培養共同的興趣,以愛情擴展生命的版圖,不再把生活的焦點全部集中於對方,而一起將關注放在彼此都覺得有趣的事物上,真是莫大的幸福。

有一對情侶決定要結婚了,他們跋山涉水、不遠千里去拜訪一位先知,向他請教長相廝守的秘訣。先知以慈藹的眼光看看他們,卻說了一句表面上聽來無情、實際上卻富饒深意的話。他說:「你們不要只是愛著對方,還要共同愛上別的東西。」別的東西?別的東西究竟是什麼,絕對因人而異。可能是共同的孩子、一項有趣的戶外活動、或是一種令人著迷的嗜好。而最能持久、最不乏味的東西,其實就是生命的本身。一起熱愛生活,擁有充沛的能量,分享心靈的喜悅,將是恆久維繫感情於不墜的最大力量。

~~~嚮往~~~
~~~~~~~~~~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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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1-21 07:24
他, 55歲,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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