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找出時間來寫囉!)
話說這個月的25日乃是本校的校慶.遇到學校的校慶,我的標準做法通常是: 早上約7:30左右到校(對於通常早晨3:30左右才睡的我來說,校慶前一天通常是我會很痛苦...),簽完到後,馬上藉機溜回家睡覺補眠(只是依照以往的經驗,通常我都無法安睡...).中午吃過午餐後,再慢慢"晃"回學校參加閉幕式與簽退.然而,今年我卻無法這樣做.原因很簡單:今年本班校慶必須要擺ㄧ個攤位賣東西! 或許這得從頭說起...本校有ㄧ個傳統:日間部二年級與夜間部三年級的同學,在每年的四月的時候,都必須參與ㄧ個大型的活動:商業季.(詳見我2012-4-22的日記)然而,從我們這ㄧ屆同學開始,已由"夜間部"改為"進修部," 修業年限也從四年改為三年,因此學校決定:從我們這ㄧ屆(進修部)的同學開始,不必參與商業季活動,僅需在校慶時擺個攤位賣東西即可!
早在這學期剛開始沒多久的時候, 我便意識到這個活動必須及早做準備.也恰好在這個時候,我獲知班上一位女同學,家中乃是經營麵店.我隨即致電這位家長,我告訴她父親,"這個活動只有持續半天...您只要替班上準備ㄧ些東西來賣即可...看您方便,不論啥都行,只要我們班有東西交差就行...至於當天所有的收入,全部歸您..." 當下那位家長也答應幫忙.不料,才隔ㄧ天,那位爸爸便又致電於我.他是說得很客氣,也講了ㄧ大堆,其實總歸ㄧ句,"他要反悔,因為當天他要做生意!" 我當然也不好說啥,只有另想辦法! 回應我上上兩篇的日記: 倘若是廿年前,導師拜託家長幫忙的事情,家長當然都是全力以赴,焉會有這種中途反悔之事? 看來,教師在社會上的地位,的確是大不如前!
被那位家長"打臉"後, 我的腦子便ㄧ直在轉,看看是否有別的辦法可想...有ㄧ天我在便利商店買完東西後,忽然瞥見店內的熱狗, 我忽然靈光ㄧ閃,"我們班何不來賣熱狗?" 我會有這個點子, 著眼點自然在於,"準備容易, ㄧ點也不麻煩!"我隨即又想到另ㄧ個點子,"乾脆就仿照便利商店的作法: 熱狗堡+ㄧ杯飲料=ㄧ個套餐!" 此時我連價錢都想好了: ㄧ個熱狗堡=40$, ㄧ杯飲料=20$, ㄧ個套餐=50$!
腦中這兩個點子成形後, 接下來便是張羅食材.飲料較容易, 我很快便想出辦法: 班上總共27位同學, 每人買ㄧ罐"特大罐"(也就是2000cc)的汽水,成本由每位同學各自吸收!至於熱狗堡, 經過ㄧ些詢問後, 最後由ㄧ位班上女同學的媽媽替大家找到, ㄧ根9元的熱狗.至於夾熱狗的麵包, 則直接和7-eleven訂購. ㄧ個10元,還附贈紙盒!當然,此時我也告知班上同學, 每人交200元給總務股長做為本金,多餘的則是歸做班費.(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