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重罪,死不認錯,很多案件未辦,還能交保,這是什麼司法?還敢大言不慚? 求重刑?掩耳盜鈴,吃案迎合上意,想要升官,算是司法英雄?還想沽名釣譽? 台北地幾檢署檢察長顏大和 偵辦趙建銘的檢察官許永欽 噁心!b-(b-(b-( 起訴書卻像被告的答辯書,連趙建銘的老婆名字--陳幸妤都不敢打在起訴書,唉--- 只起訴趙建銘台開內縣交易等相對較輕的案件 關於罪證明確的台開違法聯貸案和台開三百萬元賣官案,許永欽卻沒起訴,反而予以偵結吃案 :-$許已涉及 刑法第125條第1項第3款 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 吃案逢迎上意想升官,忝不知恥,還想當司法英雄,博取美名? :-$ 趙建銘的母親簡水綿和弟弟趙建勳夫婦,提供帳戶供趙建銘炒股票,洗黑錢 就算不是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的共同政犯,也絕對是內線炒股案的幫助犯,竟然不起訴處分? 這是什麼檢察官?什麼司法? X(:-L:-S [-o<颱風來了,請大家好好保重,小心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