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思考一個問題-愛到底怎麼定義?愛一個人,不就是不要讓對方有受傷的感覺嗎?但是,為什麼說愛我的人卻是這樣傷害我?嘴上說愛我,但卻用我不喜歡的問題困擾我。愛,應該是一種行為表現和擁有犧牲奉獻的精神。但是,我感受到的卻是傷害,這樣的愛,到底又算什麼?我想了好多好多,我想你我之間,已經沒有未來了。我們也不可能繼續下去了,你的自私,徹底的傷害了我。即使我已經坦白告訴你,我不喜歡這樣了,你卻還是繼續。這樣的你,讓我明白你的愛,只是言語上的感覺。這樣的愛,不是我要的,你想要的愛,我也給不起。我們能否就保留,那段美麗的記憶……請你,請你,放了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