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辱罵李濤夫婦"敗類"構成犯罪 刑法第309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不過 若打電話到沒是非觀,羞恥心和正義感的政客辦公室,罵他是"無恥","垃圾"或"敗類" 則不會構成犯罪 :O) 民進黨裡 表面上西裝筆挺,衣冠楚楚,道貌岸然,卻是不折不扣,沒是非,支持貪腐的衣冠禽獸還真不少! :-$X(:-S不深刻反省,貪污腐敗,弊案連連,卻轉移焦點,追究誰是爆料的人?還要打壓媒體! 貪腐無能的民進黨政府,打壓新聞自由和合法的電視台,卻縱容非法的地下電台賣假藥,騙錢,煽播謠言和煽惑他人犯罪 刑法第153條 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公然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1 煽惑他人犯罪者。 2 煽惑他人違背命令,或抗拒合法之命令者。 看到所謂的媒體人鄭鴻儀和民視新聞,會令人想吐! 媒體應該是站在擁有權勢的當權者對立面,監督政府! 打擊貪腐,不分藍綠,只有是非! (:|(:| 最近得了憂鬱症和懶惰症,而且也比較忙,懶的打字回留言,請見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