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50個人觀看中…
哈哈哈 死孩子!!你已經被通緝了!!
你的罪行嚴重!! .第1條:對朋友太好! .第2條:夠義氣! .第3條:心地善良!! .第4條:純真貼心!! 本庭宣判!罰你做我一輩子的好友! 不准有第2句話! 沒得上訴! 退庭!!!! (傳給你的朋友們~~讓他們在這時溫馨一下吧!…呵呵!!) (有傳回來的話.表示他還把你當朋友)
10%執著 +10%想念 +10%吃醋 +10%疑心 +10%甜蜜 + 10%心疼 +10%幸福 +10%忌妒 +10%臉紅 +10%撒嬌 = 100%真心愛你 傳給50個人就可以跟自已喜歡的人永遠幸福喔!
曾幾何時,發現自己愈來愈不相信這種“傳播幸福"的信… 於是乎,總看過就算了… 祝福,就放在心裡,遙祝遠方的各位親朋好友們, 要幸福。 阿門。 只是,每每看著它們在我的留言版掛著, 似乎不傳送出去,就對不起各位祝福我的朋友們… 可是…收一次留言,要發50個人… 我收了2封,要發100個人… 那,如果…這100個人也都回傳給我了… 我是不是又要再找5000個人來發… 然後…又…… 天啊?! 不敢再往下想了… 不如這樣吧!! 嘻…我把它放在日記裡, 每封日記對我而言,都是用心去記錄著的。 所以,這也表示, 我很用心的給收到訊息,看見日記的你祝福。 一定,要幸福喔。
那,這個時候該不該也來應景一下… 嗯! 看到日記者,請自行複製後, 轉發給50個人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