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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勁爆的內心想法~可選擇不看!!
作者: ~玥~ 日期: 2008.02.14  天氣:  心情:
我想~當寫出這篇心情日記,應該會蠻多人不茍同,甚至會罵~玥~!

但是,~玥~依然想寫囉!畢竟在這~我只想隨心所欲做自己吧~

即使理念不同,觀感不同,仍然想表達內心真正想法:寫這篇文章,

想了很久,但是仍扺不過內心叛逆的一面!!!!!!!!!!!!!!!!!!!!!!!!

最近,一堆人在探討這小希事件,雖然我也曾看過勁爆的圖片!

對~玥~來說!心理的想法是認為:

這一切只不過是因為他們是藝人罷了!

他們所做的任何事情,也許是你我生活中有人也做過!

但,可悲的是,他們被浮出檯面探討!只因他們是藝人~

雖然~玥~是一個觀念很傳統的女性!但是對於此事!

我是在先進不過囉!我始終導向,這一切,只因為面子問題!

你我都生於現實生活中!而男女之間問題,

原本就是順其自然的發生了!

片中的女主角與現實的我們,沒有什麼兩樣!

唯一不可取代的僅僅是只因~她們是公眾人物!

人,難免都有八卦,好奇心!

此事的發生!起因來自人的自私心態!

這兩天!常聽到多人探討著她們真是亂交!

其實!~玥~很想問!男女交往,難道發生關係就叫亂交嗎?

其實,這一切都是世俗的眼光導致他們受傷~

他們,就跟我們大家一樣!

誰~能夠跳出來跟~玥~保證!你們的另一半,保證是處子之身!

我想~現今社會,現實的很~沒有任何人可以保證吧!

既然如此!他們又何來亂交ㄝ!

始末要怪~也只能怪收集癖好的人吧!

女生有何錯?他們當初也是因為深愛才會付出的~

至今,卻落的如此下場!而整件事情,說真的~

現實社會中!會毀掉的是男是女!多數人清楚的很~

今日,他們若是你我之間發生,

只不過是一件平凡再平凡不過的事件罷了!

所以~玥~覺得,就像辛曉琪的一首歌!

[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小嬌!另~玥~佩服!他敢作敢當!不怕毀了星途!

寫這篇日記的總結即是~

當自己自認清高!但是否考慮他人的苦楚!

畢竟!自己不是他!數落!不見的讓自己好過!

將心比心吧~詢問自己內心深處最清楚囉!

以上純屬~玥~個人想法罷了~


今日願望:
希望~玥~和所有的人都能夠平安幸福!

祈求一個奇蹟給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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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2-15 17:54
他, 99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2-15 20:19]:

^^~

 
時間:2008-02-15 15:50
她, 48歲,新竹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2-15 20:19]:

^^~

 
時間:2008-02-15 02:11
他, 47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2-15 08:25]:

純屬個人認知啦~毋須認真喔!畢竟每個人想法理念都是不同的!~在公寓裡,朋友彼此的鼓勵與祝福是一定要的啦^^~所以不用謝我囉!看別人過情人節,換個角度想,也是幸福的事情啊^___^

 
時間:2008-02-14 23:48
他, 55歲,亞洲其他,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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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8-02-15 08:27]:

是啊!這就是所謂的看戲的人是傻子!哈哈~我就是囉!才會有這篇日記心得^^~不過這是我個人想法啦!每個人都是不一樣的想法囉!所以看看就好^^~

 
時間:2008-02-14 21:48
她, 42歲,非洲,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2-14 21:50]:

對啊~平凡事卻仍然持續被延燒著,即使千錯萬錯也不至於要毀掉家庭婚姻~蠻可悲的!!!!!!!!!祝你情人節快樂啊^^~

 
時間:2008-02-14 21:22
她, 36歲,新北市,家管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2-14 21:27]:

呼~你也是可愛的無厘頭之一喔^^~詳情看明天大姐的日記會公諸於世....別怪大姐啊~因為太爆笑囉!!~~^__________^
聽媽說廈門出太陽啊~太羨慕了>"<!!!!!開始懷念小寶貝竟而囉^^~

 
時間:2008-02-14 18:25
他, 42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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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8-02-14 19:02]:

對啊~所以他們也只是正常人罷了!卻經過一堆人的抬哄~導致今日那樣轟動!唉!對囉!進行如何??^^~

 
時間:2008-02-14 13:54
他, 53歲,桃園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2-14 19:03]:

ㄏ~說到底,就只是一件小事情,卻被宣染!

 
時間:2008-02-14 09:37
他, 47歲,台南市,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2-14 10:33]:

你也要快樂啊^^~

 
時間:2008-02-14 09:34
她, 43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2-14 10:33]:

是啊~這種東西本來就沒對錯!
這篇日記的重點是~這只是一件大家都可能也會去做的平凡事件!何需去批評他們~他們只是比較倒楣!被浮出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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