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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經懺法事 (五)
作者: 小魚 日期: 2012.02.29  天氣:  心情:
「經懺法事」,本出於大乘的方便道,演化為應赴世俗的法事,從適應世間來說,是有相當意義的。任何宗教,普及社會,對信徒都會有一定的宗教義務。如結婚,生孩子,弟兄分家,喪葬,基督教也會為信徒舉行「禮拜」;天主教,伊斯蘭教等,都各有不同的宗教儀式。

中國佛教的「經懺法事」,可說是普及民間,滿足信眾要求而形成的。在佛教國家中,中國是「經懺法事」最興盛的;唐、宋時代,日、韓僧侶來中國求學佛法,也有為信徒誦經等行儀。代表原始佛教的「律部」中,信徒如生孩子,造新房,外出遠行(去經商),喪葬等,都會請僧眾去受午供。吃好了飯,施主在下方坐,聽上座略說法要,說偈頌迴向功德(「唄!2塱者」由此而來);如上座不會說法,就背誦一則佛經。這就是「應赴」受供,為信眾作功德,為信眾誦經的起源。

初期「大乘佛法」興起,誦經,禮佛稱名懺悔等方便,自力而含他力的思想。中國式的「經懺法事」雖多少中國化了,而實受後期「秘密大乘」的影響。如『大灌頂神咒經』(第十二卷是『藥師經』的古譯),是晉人編集的,也有印度傳來的內容。第十一卷『佛說灌頂隨願往生十方淨土經』,也是地獄、餓鬼不分的;對臨終及已經死亡的,一再說要為他「轉讀」(經)、「修福」。為人誦經禮懺,以救度亡者,在中國「人死為鬼」,「慎終追遠」的民俗中,是需要的。如明洪武二十四年的聖旨說:「率眾熟演顯密之教應供,是方足孝子順孫報祖父母劬勞之恩」。

適應中國民俗,不妨有「經懺法事」,但對中國「經懺法事」的氾濫,總覺得是佛法衰落的現象。因為
一:中國的經懺多,主要是人死了,都要做功德。有的逢七舉行,有的四十九日不斷,滿百日,周年,也要做功德,而七 月普 度,到處在放燄口。舉行法事,需要的人也多,如「梁皇懺」(七天)十三人或二十五人,「水陸大齋」是四十九人,五人、七人的是小佛事。人數多,次數多,時間長,這多少是受到儒家厚喪厚葬的影響。應赴經懺,實在太忙了,如僧數不足,就邀在家的(穿起海青袈裟)湊數。大家為這樣的法事而忙,勝解佛法、實行佛法、體悟佛法的,當然是少了!
二、「經懺法事」,應該是對信眾的義務。現代日本佛教,遇信徒家有人喪亡,會自動的按時去誦經,人不多,時間不長,可能就是唐、宋時代的情形。台灣佛教也還是這樣的。但大陸佛教(在家出家)來了,做法事是要講定多少錢的。從前上海的寺院,有的設有「賬房」,負責接洽經懺。嚴格說,這已失去宗教的意義,變成交易的商業行為。

依『釋氏稽古略續集』,明洪武年間的「申明佛榜冊」,說到「應赴世俗,所酬之資,驗日驗僧,每一日一僧錢五百文。主罄,寫疏,召請──三執事,每僧各一千文」,可見由來已久。國家明定價格,免瑜伽僧的貪得無厭,但從此,應赴經懺每天多少錢,僧眾也覺得理所當然。多數人為此而忙,專在臨終、度亡上用力,難怪太虛大師要提倡「人生佛教」。在家出家的佛弟子,為佛法著想,的確應該多多反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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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3-06 11:27
她, 94歲,江蘇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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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3-03 07:52
他, 50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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