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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汽機車喇叭是駕駛的第三隻眼睛
作者: 超自然小羊 日期: 2014.01.17  天氣:  心情:
車禍車頭碰車中間
2013年的9月在公司與人發生車禍,但公司外路段沒有劃所謂的中線,但對方說是我的錯要我賠償他,也有請

警察來到現場,他一口咬定說我的錯因為我吃到他的車道,他的車頭撞到我的左後板,


~道路沒畫中心線時要盡量避免開到中央 雖然沒劃線依然有一條假想中線 發生事故時從邊線測量一樣有

答案 通常彎道都是雙黃線 如果當時測量的結果是你跨越中心線 你應該負擔7成的責任 而對方是3成責任

因為既然對方的車頭可以通過 卻撞擊在你的車尾 表示對方轉向時沒有注意前方車況 也可能是轉彎時的

車速過快 你在轉向時可能是右邊有機車 所以你的車才會跨越中心線擦撞對方 在轉彎時由於休旅車的寬

度比較寬 長度也比較長 所以要注意轉彎半徑範圍內是否能安全通過 肇事可以檢視自己的開車技術 所以

這個事故也可能因此避開以後的大車禍 如果是在高速公路 可能輕微的碰撞或擦撞就會翻車 因此發問問

題除了探討責任與真相 也可以藉這個機會檢視自己的開車技術 心存善念往好處想 對方可能比較窮 才會

耍手段要錢 也因為對方的品行不良所以才會變得比較窮困 該爭取的權利仍然要爭取 該是自己的錯誤行

為也應該負責不要逃避 別凡事都指責對方的錯誤 這樣才是做人的道理


也有跑調解委員會作調解,在調解上對方說我不對要求我賠她三分之ㄧ的修車費,


~他說這句話已經漏餡了「對方心術不正」 因為 如果是你的錯誤 為何只有要求你賠償三分之一的修車




但他的車子是18年的喜美傷到的地方是左前方的車燈上的板子,左前方車燈殼擦傷,保險桿我沒撞到他要求

我賠他,且估價單開出來說要3萬6千8百元我必須賠償他三分之一,


~那種老爺車不值多少錢 誇張的報帳簡直是敲詐 那個修理費應該不用太多


本人開5年的休旅車傷到的是左後方的門及左輪胎上的板子估價八仟元希望他可以賠償幾分之幾做為和解,

他態度強硬的說我的車子怎麼可能要修到八仟元他不願意賠償我


~撞到後門應該比較難修復 可能是防撞膠條起防護作用 不然應該更嚴重 休旅車的外殼比較硬 所以看起

來輕微 其實是差不多 對方獅子大開口要錢 不用立刻答應他的要求 因為調解就是要有公信力的見識「鑑

識」行家的估價比較正確 你很聰明會找修車師父陪同鑑定受損情況 對方擺明趁機敲詐好過年 而你比較

倒楣 因為你的車比較大佔據空間也比較大 發生事故時立場也比較不穩 關鍵在於有無跨越假想中心線 要

等待初步分析研判表出爐才比較有公信力 調解也比較順利



且一直說是我不對我只能賠他他無須賠我,調解員問他有去做鑑定嗎?對方說當下處理的警察有告知他是我

不對也有開張初判單給他說是我不對,但調解員請他出示,他說他沒帶,


~警察不可能論斷是非 有口頭的判定 真相仍然要經過測量畫圖.現場拍照為準 所以要等初步分析研判表

對方可能急著要錢而說謊



後來晚上我們打電話去警察局詢問此案,當下處理的警員告知說警察沒權告知誰對誰錯,也不可能只給對方

初判單沒有給我初判單,我想詢問一下這種情形走法院我錯的比較多嗎??


~你不一定要賠償對方 因為沒有劃線「修路時如果沒劃線 提出告訴可能都是1/2的責任」 比較難控制車

輛 而且是對方車頭撞你的車身 照理說是對方轉彎角度太大而擦撞 所以如果上法院 可能的結果是1/2的

責任 因為是輕微的擦撞也沒有身體受傷 所以 檢察官會衡情論理諭令你們雙方和解各自負擔修理費而不

起訴處分 類似這種沒有受傷的交通事故 提告等於是浪費時間 不可能有一方會獲勝



那個車道剛好是個彎道,若站在我的車後面看的話我的車子是在我的右手邊車道而他的車子是在我的左手

邊車道,


~你的車是在外彎道 對方是在內彎道 因此 對方的轉向半徑比較小 才能安全轉過去


我們兩個行駛的方向不同所以他的左前面撞到我的左後方...我的車子有強制險,但是強制險好像不能賠償

,只有保車碰車可理賠~在警局時我有跟他說他的車險賠我的車子我賠他現金,但是事後他打電話給我,跟我

說他的要修三萬六千八的時候我有跟他說我的修要八千


~對方不當場和解時 你若是在警察做筆錄時開價要付現金 如果他存心敲詐 當然會故意提高損害賠償的

價錢 所以如果要談賠償應該要等調解會才對



他回我你的車子怎樣甘我什麼事情,去調解的時候有請認識的修車廠老闆去看他的車子及對方開出的估價

單,那個修車廠的老闆是直接跟調解員說他開的估價單開太高了,這些東西到他那裡修理不用到一萬元,後

來有跟對方說那請對方到那個認識的老闆那裡修理對方堅持不要~


~對方的態度不佳 沒有調解的意願 如果你不想平白損失金錢 可以等待下次再調解一次 因為如果上法院

對一個中下階層的人來說 對方可能會損失工作賺錢的機會
對他來說反而不利 所以 你不用擔心他不講道理 調解會就是有公信力 要能夠說服眾人當然無法胡扯瞎編

亂報帳「對方可能是狼狽為奸跟熟人串通好的詐騙手法」


「汽機車的喇叭不是裝飾品」它是駕駛的第三隻眼睛 它是防撞的安全設計

交通事故,靜止下的安全距離
我騎摩托車 停紅綠燈 前方的車跟我的距離至少有相差於30公分以上
突然前方的車子打倒退擋,快靠近到我的時候我有一直拍他的車廂

~拍打無用處 那是錯誤的應變方式 你應該立即按著喇叭不放 提醒前方車注意後方


結果他還是一直倒退大概3秒 我的車頭有一些塞進他的車底裡 車頭跟車燈還有催油門的有些破損跟壞掉

雙方都沒有受傷當下沒有叫警察,


~小事故擦撞 如果對方當場估價賠償和解 當然不用報案 問題是他明顯違規 你卻「縱放嫌犯」你下輩子

會有福報



因為對方有急事 有留下電話跟拍他車牌 事後跟他報價,對方不肯接受


~你太老實又可愛 對方說謊「應該說人類是最擅長說謊的動物」他耍賴你就去報案 反制要有拍照存證

最好是將現場車輛損壞與對方和自己的車牌拍在一起 多拍幾張不同角度的照片 才是有效的證據 如果只

有拍一張對方的車牌可能沒有證據力


而且一直強調我跟他沒保持安全距離,又說我車本來就有傷 我很想知道,當雙方在紅綠燈停止的情況下

,變成是前方車倒車撞我 這樣的錯,算在誰身上??


~照理說 倒車碰撞事故當然是倒車的錯 因為是靜止狀態 如果當時你有按著喇叭警告 他仍然撞到 當然

是對方的責任 紅綠燈下如果是越線才可以倒車 但是倒車也要注意後方車輛 所以對方要負擔完全責任 因

為後方是靜止狀態
以這個案例來說 因為你錯誤的反應 「對方鑽法律漏洞~把安全距離搬出來當作擋箭牌」實際上停車也要

保持安全距離是沒錯 其實是對方不想負責


我知道我當下沒有報案是錯誤的,我現在很後悔


~還好!你現在仍然可以去報案 警察會根據車牌調出對方的資料辦案
台灣什麼都好 就是交通最爛 因為人民不守法 警察都當爛好人 所以交通才會大亂 警察要鐵腕值勤開罰

才能減少更大的事故傷害 違規罰錢可能變成日後的救命錢
台灣最大的問題是亂停車 因為亂停車會影響動線造成事故 而警察都把違規停車交給拖吊單位去傷腦筋

這是本末倒置的作法 時常看到紅綠燈旁邊甚至斑馬線上都有很多違規停車 可是警察大人的眼睛多半是「

近視眼」警察局長也是「大近視眼」



請問車子停在紅線內被撞賠償問題
我的住家是在十字路口轉角處 車子停放在自家門口紅線內 被一輛環保車轉彎時從後頭擦撞上


~你所謂的紅線「內」是指靠近路旁或路中?現在的邊線為了方便判定有無違規停車 都將邊線畫得比較

靠近路中央 所以即使是停在紅線內靠近路旁 也不保證安全 如果越線超過紅線靠近路中 被撞的機率更高


請問 我的車子維修費用 是不是應該由環保車這全數賠償
還是我必須負擔幾%的比例??

~一般來說 邊線多半是機車道的邊線 邊線的旁邊應該是人行道 騎樓也不是設計用來停車的 照理說 停

在路旁的邊線靠近住宅 應該不會被撞 除非是大卡車.大客車轉彎半徑過小 不小心擦撞 所以 我常常說:

「紅綠燈旁邊最好別找停車位」也不可以亂停車 如果被撞 沒有報案 你很難舉證
如果是公務車 他也不可能留在原地等候被罰款或賠償對方 所以你可能只獲得部份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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