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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想陪在他身邊
作者: 日期: 2007.11.19  天氣:  心情:
在社會風氣越來越開放的現在
連非婚生子都可以申請生育補助的狀況下
結婚其實似乎不是那麼重要

因為很愛對方
所以會想跟對方永久共同生活在一起
分享對方的喜怒哀樂及生活點滴
也無保留地讓對方知道自己的一切
當不需要結婚
就能達成這個目的時
似乎只剩下我家爸爸那一關
未婚同居?未婚生子?只怕我家爸爸會鬧自殺!
不過
最重要的並非如此

只有一個理由能讓我奮不顧身地跳入婚姻當中

那年
一個親人進入加護病房
當時
只有親人可以進去陪伴他
在家人的阻撓
他多年的同居人反而只能痴痴地守在外面

我希望
我活著的時候能跟我最重要的人生活在一起
在我臨終的時候
我最愛的人能陪在我身邊
當我往生時
我所遺留的財產能給它基本的保障
這是我願意結婚的理由

順便一提
我還沒生啦
現在才第35週---距離預產期還35天
因為最近考試&報告一堆
明天&週六都有考試
剛剛把英美親權的口頭報告結束
特地上來報告一下
等我週六考完
再到各家拜訪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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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11-26 08:43
她, 57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26 08:52]:

哈哈哈
聽起來不錯喔
可是一個人照顧很累吧

 
時間:2007-11-20 22:04
他, 47歲,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21 10:40]:

沒啦
這些都是朋友居多
關心居多^O^

 
時間:2007-11-19 22:18
他, 49歲,桃園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20 08:28]:

真的嗎?
我會小心
我還得考到考試前十天說!

 
時間:2007-11-19 16:19
她, 51歲,北京市,家管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20 08:41]:

怎麼啦??

 
時間:2007-11-19 12:20
他, 56歲,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20 08:39]:

學啥?未婚生子嗎?
哎呀!還是要照步驟來啦

 
時間:2007-11-19 10:43
他, 42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20 08:33]:

對阿
其實真的只是要一個歸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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