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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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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6/02/26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06.02.26  天氣:  心情:
"請問我要如何知道對方是否為"司法黃牛"?麻煩您為我解惑"

簡單說 如果不是用法律專業 幫妳解答法律問題 打司法書狀 甚至經(民事 刑事 行政)訴訟程序到法院開庭 用合法的程序解決法律問題 並藉以收取諮詢費 委任費等報酬 當作是幫妳服務的對價

卻告訴妳 給他一筆錢 他可以幫妳打通關節 擺平官司的 大概就是所謂的司法黃牛 這些人涉嫌刑法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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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昨天日記答覆

民法第1089條
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之。父母之一方不能行使權利時,由他方行使之。父母不能共同負擔義務時,由有能力者負擔之。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重大事項權利之行使意思不一致時,得請求法院依子女之最佳利益酌定之。
---

:-$前述離婚夫妻 是否將子女讓別人收養 意見不一致時 可適用上開法條

缺水民眾更震怒X(:-L:-S

北台和桃園缺水 蘇貞昌(落跑台北縣長 尤清任內縣府還有結餘款 他不分藍綠 到處撒錢給縣議員綁樁 結果留下八百多億負債)

民進黨執政近6年 缺水[-X不是今天才發生 震怒?釜底抽薪解決辦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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