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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歿哀隱物語《埋葬愛情篇》
作者: 弒神幻紫 日期: 2006.03.11  天氣:  心情:

曾經在某佛學電子報
看到一則佛理故事
故事關於愛情緣份[:))]


幻小紫講古[:O]:

古代有一對相愛多年的男女
就在二人很恩愛快論及婚嫁時
女方卻忽然嫁給別的男人
這時男方真的不能接受
受了很大的打擊
從此一病不起[XP~]


某天有一個修行老僧
剛好經過這個男方的家裡
修行老僧知道這個男生
生病的前因後果
看他這樣,修行老僧很不忍心
於是就讓這個男生
看看他和那女生的前世關系[:u]


這男生就看到一個海邊
海邊上有一個女屍躺著[:|]


這時有一個男人經過海邊
看到這個女屍
而這男人只看一眼
連理也不理她,就走了[:6]


再來沒多久海邊又經過
第二個男人,他看到這女屍
覺得她很可憐,把自已的衣服給了這個女屍
蓋在她的身体上,他也走了[:)]


後來又出現了第三個男人
也同樣在海邊看到這個女屍
但這男人,更好心
找地方,挖了個洞,把女屍埋起來
希望她入土為安,這男人才走掉[:P]


這時生病的男人看完以上的畫面
修行老僧和他解釋
這女屍就是你這輩子很愛的女人
而你就是畫面中經過的第二個男人[:E]


所以這輩子
你和她有緣相愛在一起多年
但她最後嫁給了別的男人
而那個男人就是第三個經過海邊
把女屍埋了起來的人[:D]


這時生病的男人聽了知道後
他也看開了,病也就好了>_<


幻小紫:


當時我在佛學電子報看到這則故事
我想想當時,我很愛的男人-旭
所以,我也把這則故事告訴旭>0<


我也告訴旭,也許吧?
這輩子我會愛上你
也許,我也是這第二個經過的人>_<
而你老婆,你最愛的女人
她應該就是這第三個經過的人XD


幻小紫:


而現在當我再想起這則故事時
我想到現在,偶最摯愛的敔>0<


但我覺得古代的故事
經過了這麼久

到了現代
我們看待這則愛情故事的眼光想法
也要一起現代化@@"


幻小紫:


如果偶是第一個經過海邊
不小心看到敔屍体的女人Q_Q


因為小紫的近視很深
如果不小心在海邊看到屍体
偶會以為是<充氣娃娃>被扔在海邊@@"


說真的
我不會只看一眼就走掉耶:o?
因為世面上賣的充氣娃娃很少男生
有的,也沒有敔那麼帥的吧><?


所以
我一定馬上衝過去
把敔脫進海裡,用海水洗乾淨
再帶回家<自用、送人>
應該是不錯的選擇:o?
不過我一定會留著自已用啦>0<


幻小紫:


如果我是第二個經過的女人的話)-_-)


當小紫很高興衝到敔身邊
卻發現
敔不是充氣娃娃時
小紫應該會很失望吧T_T


但小紫很有同情心
所以
看到敔這麼帥的男人
小紫也會馬上把衣服脫下來>0<
蓋在敔的身上喔>0<


但那是古代吧!><?
現在就算我再有同情心
我也不可能為了敔
脫衣服好嗎><?


而且
就算小紫有穿外套
我也不會脫外套給敔蓋
因為
小紫就算再胖外套再大
敔就算很瘦用外套蓋也不太好>_<


所以
小紫很聰明
會拿起手邊剛買的<水果日報>
1份15元,而且超多張的
用這來蓋敔再也適合不過了>0<
多來幾個敔,也不怕喔!>0<


幻小紫:


但如果我是第三個經過的女人的話@@|||


小紫很怕麻煩:|
真要我花時間動手挖洞把敔埋了:o?


在現在的社會
偶真的不敢T_T


到時我真的好心動手,把敔埋了
被人發現時
大家會以為敔是被小紫搞死的吧  Orz


幻小紫:


所以
當我現在再想起這則愛情故事時
我很認真的想過
偶好想知道><?


>0<>0<
敔是不是被妳托去<種>的>_<
妳是那第三個經過敔的女人對吧><?
小紫沒猜錯吧Q-Q


幻小紫:


如果當我們在面對最愛的人
有了別的選擇時T_T


真的想想
我們深愛過的人T_T


對他(她)的恨是一定會有的  凸><凸
但從另一個角度來想想@@”


人真的不是我們殺的T_T
我們也沒有動手埋了他(她)==a


有慈悲心的我們>_<
也會希望他(她)能好好走,對吧!>0<


祝福
我們 又不是 給不起 ) |||-0-)


※幻小紫:
敔、淜看到這篇日記
                看完,不能生氣喔!>0<
偶好怕你們小倆口
                會想聯手把幻小紫埋了>_<


2006/03/11星期六<二月十二日>AM11:17
弒神幻紫-紫二姐 a筆記型電腦 in紫二姐家
 (314篇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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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8-02 17:42
他, 49歲,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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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7-21 15:58
他, 54歲,桃園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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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6-30 16:15
他, 48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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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6-29 19:50
他, 48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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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2-05 01:52
他, 62歲,台北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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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2-02 21:18
他, 99歲,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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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2-02 00:06
他, 99歲,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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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24 14:10
他, 44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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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04-21 12:57
他, 43歲,高雄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02 14:09]:

嗯哼,不錯的建議^0^嗯哼= ="

 
時間:2008-04-21 12:50
他, 43歲,高雄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4-21 12:55]:

呵呵

你這比較像綁架吧?
還是高利貸在討債。。。呵呵~= =a

你的建議不錯
我會考慮看看???呵呵*0*

我比較想把他的屍体
賣給器官中心耶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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