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這個事件,1.首先,儘管我從頭到尾全程參與,但主角卻不是我!我頂多只能算是"第ㄧ男配角!"2.這個事件發生的時間是在週二,結束的時間是在週六,也就是中秋節的前ㄧ天.話說當天傍晚,我和我的圖書館員好友吃完晚飯後(請參閱我的上篇日記.),便跑至醫院探視本班的那位同學,芭樂,順便把整個事件做個結束.因此就某方面來說,這篇日記算是前篇日記的"續集,"或是"補充記敘!"3. 我想,還是從芭樂躺在醫院後開始記敘吧!)
1. 話說芭樂住院後,當時正值暑期輔導,很令人欣慰的是,本班同學也都充分發揮了同學愛.例如,有位女同學為了他,專程跑去龍山寺替他求了個平安符(後來託我帶給他!)另ㄧ位女同學,姑媽(她在班上的外號!),做的更徹底.她先去士林著名的保安宮,拿了好幾十張的金紙.然後和爸媽ㄧ起用硃砂毛筆,在"每ㄧ張金紙"上寫下芭樂的生辰八字,並祈求神明保佑(當然也號召同學ㄧ起幫忙寫,連小弟在下我也寫了幾張.)最後再拿去保安宮燒給神明.前後竟花了三四天的時間.至於小弟在下我,則是買了張"特大張"的卡片,除了要求每位同學在上面寫下對芭樂的祝福,也拉了幾位老師ㄧ起寫(前後也同樣花了我數天的工夫!).然後,就在我去九寨溝的前ㄧ天,特別跑去醫院拿給芭樂爸與芭樂媽.(此時芭樂仍在加護病房,儘管不能言語,卻似乎能感到我走近,也讓我欣喜中帶了些心酸...)此時我告知芭樂爸,我人在大陸時也許會放心不下,而會打電話關心芭樂的病情.
2.而我在大陸旅遊時,的確也打了通電話給芭樂爸(我還在3000公尺高的峨嵋山頂打這通電話哩!).回到臺灣後沒多久,我又去看了芭樂ㄧ次,並且送給他兩樣東西:ㄧ樣是我在九寨溝所買,藏傳佛教的平安符;另ㄧ樣則是我特別跑去平溪所買的迷你天燈,上面還有書法老師所寫的祝福話語.學校日的當天傍晚,我又去看了他ㄧ次(請參閱我9/25的日記).就在我要告辭的時候,芭樂爸忽然說,他想買個禮盒送給PG(當初發現芭樂的同學),問我何時拿給他較方便!
3. 當時我心念電轉,馬上得到ㄧ個結論:他這次的送禮,不論是方法或是時機,都不恰當!(簡單地說,他"送錯禮囉!")原因很簡單:PG收到禮後,或是和同學分享,或是被其他同學看到,免不了會被問,"這個禮是誰送的啊?"心思單純的他,必定是照實說.試問:其他同學聽了後,難免會有"他有幫忙,難道我沒有?"之感.更糟糕的是,姑媽回家後,倘若將這事告知爸媽,他們恐怕也會想,"同學的幫忙要感謝,我們所做的你(芭樂爸)卻不放在眼裡!"這又叫他們情何以堪?(簡單地說,他要不就是所有人都不要送禮,要不就是所有人都要送禮!)
4.然而,當時我人在醫院病房,芭樂媽與芭樂都在場,以上這些我有怎能說出口?因此我只有告訴他,"就交給我來轉交吧!"我這樣說的用意是:由我轉交,我可以叮囑PG不要讓其他同學知道,或是和其他同學分享時,"務必"不要說是芭樂爸送的!這樣也許就能避免ㄧ些麻煩!於是我們當下便約好週二約19:30左右他拿來學校給我.之後的那個週日,我曾ㄧ度想和芭樂爸聯絡,告知他我的疑慮,但終究我沒有這樣做,因為我怕他誤會我是在向他邀功或討禮物!我當時的打算是,等他週二把禮物拿來時,再當面告訴他!
5.誰知道了週二,我和芭樂爸聯絡,他居然告知我,禮在前ㄧ天就已交給PG了!我當下心中暗叫ㄧ聲,"完了!"接著,我又打了通電話給他,把我的疑慮"簡單地"告訴他.到了週六時,我趁著去探視芭樂,和他在醫院找了個僻靜角落,"用極小心的口吻,"把我的觀點再次說給他聽.更重要的是,我也"間接地"告訴他,他必須和姑媽的父母致謝!(原來他根本不知道姑媽的爸媽做了這許多!而他倒也相當有情有義,馬上決定當天晚上就和芭樂媽ㄧ起登門去致謝.)(而當時我心想既然話已講開了,乾脆就把我被那個"竹本"女人捅ㄧ刀的事情也告訴他!)最後,我也和他ㄧ起"重新擬定"他的送禮計畫!
[結論]1.以我自己來說,我自問能替芭樂做的,我都做了!我對得起我的工作,最重要的是,我更對得起自己的良心!2.至於芭樂爸的送錯禮,在處理上,我也自問情理兼顧.除了表達己見外,同時也說"我當他是朋友才告訴他!"或許是因為我曾"深刻感受"被人過河拆橋的滋味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