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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再愛也不能容忍的事
作者: 哈尼╭☆ 日期: 2009.01.24  天氣:  心情:
你有沒有想過,什麼事是你再愛一個人,也不能容忍的事情?
每一個人的尺度是很不一樣的。



早些時候轟動一時的撕票案,嫌犯太太對先生完全死忠的表現,
實在讓我大惑不解,她的先生明明是個萬惡不赦的壞人,姦淫擄掠什麼事都做,
死別人沒關係,自家人受到一點欺負和委屈就不行
(充其量也只有這個很自私的優點,算是對她來說還像個人),
這個女人竟然還可以跟他相處那麼久,真是令人吃驚。
在主持某個節目時,也曾看到一個活生生的案例,
一位太太來替已經被判死刑的前夫伸冤,她說她想再嫁他一次,
奈何司法制度不給她這個機會。我聽她說她婚姻的故事,
其實並不明白,這個冤有什麼好伸的?她的前夫因為金錢糾紛,
綁架了別人的年邁父母,並且讓人家的老父窒息死亡,
案子是他一時糊塗做的,也沒有人把他屈打成招,可不能因為這個殺人犯
是她的丈夫,她就覺得他是被冤枉的。
再詳細的問她過去婚姻生活的種種,我覺得這個女人沒有再嫁他一次的理由,
因為在婚姻生活之中她也是個被害人,
她的丈夫除了在追求她的時候還有一點溫柔之外,在婚姻過程中,
不是對她冷漠相待,就是對她拳腳交加,也幾乎沒有給她任何經濟上的支援。
她一個人必須辛苦的拉拔孩子長大,
我覺得這是這可以放下所謂「上輩子欠他的債」,
好好的做一下心理治療,讓自己揮別悲情的時候了。
為死者諱是人之常情,但是她如果沒有用大腦把所有的來龍去脈想清楚,
她的未來仍然會掉入同樣的陷阱之中。
還有一種忍受度是很可怕的:在社會新聞中看到,有個爸爸虐待兒子,
把小孩打死了,媽媽竟然還替爸爸求情,說要替這個男人坐牢,
還說兒子本來就很不乖,處罰他是應該的。但鄰居的說法完全不一樣,
他們說這個小孩人見人愛,爸爸是個酗酒的傢伙,
一不高興就會打小孩。這個媽媽對丈夫的寬容,簡直超出了人性的限度。
如果他會殺人放火,那當然是再愛也不能容忍的事,我們何必為它辯白呢?
以上的容忍度真的太大了,大到沒有原則,大到愚不可及。
什麼是妳再愛他也不能容忍的事呢?有些人連情人掏鼻孔都受不了;
有些人恨情人放屁;有些人沒有辦法容忍太太跟小販殺價;
有些人沒辦法看到另一半邋遢;有些人受不了他那麼愛搶帳單;
有些人根本沒辦法忍耐他的另一半有任何想法跟他不一樣。
有些人不能忍耐的比較抽象,不能忍耐他沒有正義感,
不能忍耐她很貪小便宜,不能忍耐她什麼話都聽爸媽的,
不能忍耐她和自己的家族處不來,不能容忍他動不動大小聲……
有一些女人很奇妙,她可以忍受他的各種罪惡,就是不能有外遇。
有一些女人可以忍受他的各種外遇,就是沒有辦法忍受他永遠不回來。
有些女人可以忍受丈夫不回來,卻不能忍受他的錢不回來。
因為愛的緣故,我們覺得還可以溝通。婚前不能溝通,
結婚之後再來溝通;結婚後沒有辦法溝通,生孩子之後大概可以溝通吧?
生了孩子之後仍然不能苟同,等他老了總可以馴服一點,
要不然的話,大家就在祖墳之下繼續溝通吧!
即使愛著一個人,不能容忍的事情太多的人,需要的是自我反省:
我的挑剔是不是太嚴重了?如果我的挑剔並沒有錯,也許我找的人是錯的。
如果真的沒有辦法再忍受他這種習慣,那何必苦苦相求呢?
海畔自有逐臭之夫,他不會沒有人要的。
所謂的忍,應該是小事互相容忍,如果惡性重大,還不如不要忍吧,
一味的隨便亂忍,忍到自己的人生變得殘缺,一點也不偉大。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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