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10點多身為老大奴才的我載著家中母親到我捫赤崁活動中心投票,市長.議員及里長投很快,但輪到要投公投時排隊卻等了將近半小時
沒想到這時在我後面,竟排了一位像跑廟會所拍照片中一位長髮正妹 本人所說為屬實更有我們赤崁活動中心當天投票監視器錄影可做証
奇怪ㄟ明長相兔唇對女而言在其眼中視為其貌不揚的我;氣死啦為何在喪失主動追求異性對象之下總會巧遇有長髮正妹意外出現呢?好可惜無法帶相機前去拍照
吼下次若還有辦公投該提案:選舉是否有投票權民眾能帶相機的法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