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不算得上瘋狂, 我不知道.
只記得, 初中三那一年, 為了自己喜歡的男生( 算是好朋友的同班同學), 刻意
# 去學他正在玩的card game (Magic the Gathering), 那可是十分花錢的玩意.
# 每天放學都在地鐵(現在已是港錢了 / \) 月台守候, 盼望等到的時候能扮作剛剛遇上, 可以有5分鐘的車程聊一會兒.
# 每星期寫一封信給他, 算不上是情信, 只是以朋友語調的一些關心問候. 但真的寫得很多......
# 為他做很多事, 只要他有要求(例如幫他將遲交的功課送回教員室), 我無論如何都會為他做好. (還好當年沒甚麼過份要求...)
到了中四, 他與我的好朋友拍拖了, 而我的初戀男友亦因為覺得我心裡仍有另一個他而選擇分手.
甚至, 到了中六, 我已經轉了另一所學校讀書, 仍因為他, 與當年第二個男友吵架而分手(是男友覺得我心裡不是只有一個他而呷醋)
暗戀了5年, 直到上大學, 正式失去聯絡.
也自那時候開始, 我沒再拍拖, 至今已有7年.
當年的日記, 9成以上篇幅寫的都是他
雖然這些事未必相關. 在公寓, 就給自己留一個紀錄, 一個當年青澀的暗戀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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