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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5/11/24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世界一 日期: 2005.11.24  天氣:  心情:
站在擁有權勢的當權者一邊了 還高喊爭取言論自由的口號!?

羅文嘉那個22歲 剛大學畢業的部落格打手 已經超過18歲 要負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人![-X他可不是12歲喔!既然敢號召一堆人當擁有權勢,綠朝新貴的羅文嘉打手 並參與政治 而且還裝一副好像是不畏權勢 爭取民主 勇於對抗威權體制的英雄!結果 遇到困難 面臨法律責任時 就龜縮:o)逃避 推說自己是小孩!?年輕人除了敢言,有創意:-$更要有獨立思考的能力 勇於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唉!:-$都站在掌握權力的當權者一邊(又不是威權時代 或弱勢的一方 要向打壓言論自由的執政當局 爭取言論自由)了 還高舉爭取言論自由的大旗?b-(b-(莫名其妙,匪夷所思,滑天下之大稽!

民進黨打壓媒體,箝制言論自由時 他大概還在旁邊拍手叫好,搖旗吶喊!

唉!這樣的年輕人又如何?:-":-":-"人格特質像阿扁,行事風格也如出一轍的羅文嘉 沒當過地方行政首長 當民代也不到兩年 善於鬥爭 想要一步登天 空降選台北縣長 他除了比對手年輕外 我看不出他的外在,學歷,經歷,人格特質等 有何過人之處!

陳水扁不滿50歲當選總統(算年輕) 結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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