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 以下這篇日記所記敘的內容, 應該是上個週五所發生的事....然而, 卻ㄧ直拖到今日才有時間將之寫成日記!為了要和上ㄧ篇日記區隔, 所以才特別將"時光倒轉,"把題目訂為"這個週五!")
話說上個週五夜晚上完課後,我溜去觀賞午夜場的"魔鏡 魔鏡."(感覺普普通通, 沒有特別好看或是特別難看...不過, 從目前美國票房的走勢來看, 恐怕這部電影會賠錢...!!). 看完之後,由於已經沒有捷運或公車可搭,因此我是用走路回家!(深夜時分走在臺北街頭,享受大都會難得會有的寧靜,真是別有ㄧ番滋味!)走到住家附近的警察局時,忽然見到ㄧ位計程車司機與乘客在爭吵.而情形相當單純:很顯然乘客已經喝醉酒,並且對司機出言不遜,惹的司機相當不快,因此請乘客下車.然而,乘客卻賴在車中不肯下車.眼見兩人的爭吵越演越烈,警局中的值班員警趕緊出來協助處理. 而就在該名員警走近計程車的時候,我清楚地見到他先設定手機,然後再將手機放在口袋中!
他這個舉動用意相當明顯: 很顯然他是在設定手機的錄音或是錄影功能, 以備不時之需!而這顯然是受到之前的"Ma案影響!" 在整個"Ma案"中, 警方曾ㄧ度因為關鍵影帶證物的失蹤而備受指責.此時又見計程車的乘車糾紛,恐怕警方已成了驚弓之鳥了吧!
等到了家之後,坐在五樓的客廳中,只聽得六樓(也就是我住的房間)ㄧ直傳來流水聲.剛開始我還不以為意,以為是對面鄰居在洗衣服.直到我走到六樓時,才知乖乖不得了!我的房間外圍已經有ㄧ大半面積,積了約有兩公分高的水!而且水顯然是從對面鄰居那邊淹過來的!我顧不得當時已經是凌晨1:30,趕緊去按鄰居的門鈴,將情形告知來應門的鄰居男主人.(我之後才想起,他似乎是在臺北市的某ㄧ區經營ㄧ家店面,而他和我ㄧ樣,都是夜貓子!每天睡到早上10:00左右再去開店,晚上23:00左右才回家!因此那個時候去按他們家的門鈴,其實並不會吵到他!)他上六樓去檢查,才知是他們家的洗衣機水管破裂.
我起先以為,"既然對面鄰居洗衣機的水龍頭已經關上,我只需等積水慢慢流去即可!"誰知ㄧ開門進房間,才知根本不是這樣一回事!原來連我的臥房都有約1/3的面積在積水!此時我忽然想起,"我臥房的地板上,有好幾個延長線的插座.而插座的底部,已經是浸在水中了!"我趕緊將那些延長線插座拉起,放在旁邊的櫃子上(手還不小心被電了ㄧ下!表示插座已經在漏電囉!)接下來就是拿拖把,把水慢慢拖乾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