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休息:
患者在日常活動或工作當中,每小時至少應休息十分鐘;每日睡眠至少八小時,且最好有午休。
(2)運動治療:
一天至少二次;包括主動及輔助性關節運動,如游泳、騎腳踏車、園藝、編織等。另外,在溫水池中進行運動治療,除了可以減輕關節疼痛,促進肌肉放鬆外,並可改善關節活動度、肌力及耐力。
(3)熱療與冷療:
熱療可以減輕疼痛及冗肉痙攣,使關節活動更容易;濕熱治療又比乾熱治療有效。當只有數個大關節受影響時,可用熱敷袋治療;若手腳小關節受侵犯,則應採石蠟浴熱療。深部熱療的超音波、短波不宜用於急性期和亞急性期,以免加劇關節的發炎及關節軟骨的破壞。冷療可暫時止痛及降低肌肉痙攣,因此在運動前以冷敷袋治療疼痛關節,可使運動治療更易進行。
(4)支架:
用於減輕關節負擔,穩定關節並增進功能。
(5)輔助性器材:
這些器材可提昇患者日常生活中的獨立性,不至於因多處關節疼痛及活動受限,導致事事需假手他人。與行動能力有關的輔具包括特製拐、助行器及輪椅;與其他活動能力有關的輔具則包括座椅、桌子以及床鋪的修改。
(6)心理諮詢:
患者和家屬均需有面對疾病衝擊的心理準備,最好接受團體諮詢。
(7)職業諮詢:
職業諮詢首先應考慮可否調整工作環境,使患者仍可延續其熟悉的工作,若不可行,則應建議患者接受其他的職業訓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