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感冒了 持續的高燒 讓我對任何事都懶懶的 不想去理會 再加上 上週公司跟我說了一個晴天霹靂的消息 讓我心情更加down到谷底 那就是他們算錯了我的薪資 我必須歸還他們每個月多給我的部份 約4萬元 其實說到底 自己也有錯啦! 當初面試時因為不知道會不會錄取故...沒有問清楚薪水細項 只隱約記得面試官說薪水是過試用期27000 之後錄取了 因為工作忙並沒有仔細去對薪水細項 加上簽約時也沒看清楚合約上是否有載明薪資按月給付多少 <合約上只寫依甲方人事工作規章>導致有現在的情形發生 任憑公司講法來歸還 因為我當初單純的以為是底薪27000 沒有包含證照 但是......事實是底薪20000其餘7000是包含證照跟津貼 其實一開始 我是有懷疑過薪資 但是...那時的想法是或許是自己的經歷不足 所以才會沒領到27000 所以也就這樣錯下去了 唉!我現在到底該怎麼辦?要爭取嗎?因為他們只有口頭告知且合約上的人事工作規章 我沒看過啊!現在要來跟我要近一年多給我的部份 真的有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