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電視傳出新聞,一母者於高速公路將小孩趕下車,另有一母者於快車道將稚齡小孩置於馬路上, 兩母者任其在車道上獨自面對危險車流的愚蠢行徑,令人深感憤概。
心想難道那小孩不是自己的嗎?還是將其視為物品呢? 在那高速的車流量,若當時不幸發生意外,那為母者的你將欲哭無淚後悔莫及與遺憾終身。 小孩絕非父母親私產,父母對小孩雖然有管教權,但你可以威脅其身心安全嗎?你可以任意剝奪其生存權嗎? 真是荒誕不經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