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與朋友的分別,我想不出有啥差異?卻又好像能用某種方式來區分兩者的不同。 大多數人都有朋友,自然也有少數離群索居的人,不屑與人來往,生活在自個兒的象牙塔中。雖然還不至於過自給自足的魯賓遜生活,但基本上盡量少與人接觸是其原則。這樣的人不涵蓋在我討論的範圍內。 有朋友是正常的,誰沒有幾個談的來的朋友呢?但有朋友不見得有情人。如果就兩者的重要性來比較,朋友好比是食物,而情人就是調味料。食物是一天之中所必須要的用品,可情人就不一定那樣堅決的必備。如果你的口味不挑,如果你的手藝夠精,調味料的口感只不過讓食物本身更加美味罷了,其重要性絕對不會蓋過食物本身的原味。 有人鍾情於調味料的鮮辣嗎?我想還是有的,問題在於你能品嘗多久?胡椒鹽能夠刺激味蕾觸覺,享受一時快味,時間一長,你總會厭倦,總會期待平凡的意麵所帶來的飽滿充實感,畢竟意麵可以吃一輩子,胡椒鹽卻無法填飽肚子。 當然我不否認調味料其增添食物美味的加分效果,我也沒說只能交朋友,不能交女朋友,不過若僅就兩者作一選擇時,大部分人還是會選食物吧! 人生路上起起落落,當你心情沮喪、失落,不知該如何是好時,很容易就找上朋友。希望他聽你發發牢騷,宣洩情緒,甚至給你一些安慰與建言。可情人呢?難道情人就不行嗎?為什麼就不找情人而找朋友?情人當然是可以啦!我可沒說你不能找情人,聽你發發牢騷,宣洩情緒,可前提是你得有情人。
別以為我說的是廢話,我有情人自然會找情人聊,沒情人自然就找朋友囉!可是有很多時候,許多事,你會告訴朋友卻不會找情人呢喃細語。記得以前張清芳曾唱過「MAN’TALK」,說的不就是這些嗎?原因是你和朋友之間與你和情人之間是不同的反應結構,一是物理反應,一是化學反應。 物理反應很簡單,所有的行為模式背後都有它的原理來支撐、解釋,看是牛頓第一定律,還是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可化學反應就不是那麼單純,這中間摻雜太多的變數因子,有A有B,有C也有D,或者缺乏E與F。與情人之間的化學反應受這些因子影響,變化很多,單獨加A或加B可能不錯,但加上A與B的合體,結果可能會很慘。因此整個實驗結果只有兩種:實驗成功,創造新的產品,以及實驗失敗,不是被炸的灰頭土臉,就是又得重新來過,花費時間與精力。 情人與朋友,說實在的不分上下,端視每個人的偏好,選擇就不同。如果可以同時擁有、並存,當然是好事。但若兩者相衝突的話,又該如何解決呢?或者說,當物理反應變成化學反應時,該如何去面對?還是化學反應變成物理反應時,又要如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