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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皇帝法官準備挨告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17.03.31 天氣:
心情:
皇帝法官準備挨告!
~太陽鬼學運!皇帝法官準備挨告!
法官必須依法審判 不是法官自己造法!
哪一條法律規定 公民不服從的行為不罰 所以 法官判決暴力太陽鬼學運分子22人全部無罪!!!???
那些暴力分子 符合公民不服從?見鬼?
打警察也無罪!?
台北地院的小法官 以為自己是皇帝?還是逾越權力分立的分際 法官自己造法???比立法院還大???
中華民國刑法第21條
依法令之行為,不罰。
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
第22條
業務上之正當行為,不罰。
第124條
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
任何想從政或是國民黨的主席 從政黨員 特別是立委或議員等公職人員
去告那些違法濫權 枉法裁判的法官吧!!!
.........台北地院許泰誠等三名法官
.........你們準備挨告吧!
ps.
台灣不少法官我行我素 違法濫權 枉法裁判 以為自己是皇帝?
準備挨告吧!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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