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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國家暴力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16.11.11 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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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暴力
~法律保留原則和比例原則
限制人民的權利和自由 必須符合憲法第23條的法律保留原則和比例原則!!!
國家 公權力 立法院 公務員 都不能為所欲為 我行我素!!!
比例原則:目的正當性 手段必要性 限制妥當性!
中華民國憲法第15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22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第24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
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
貪腐暴力沒是非的爛黨 掌握國家暴力的立法機構 也不能亂立法!
不當委員會 以及相關條例等 恐怕都已違法違憲了!
顧立雄?富家女~無能的讀稿英?以為自己是皇帝?
魚卵泥棒:No.1
大君:No.2
善人:No.4
累了~眼睛 也累了!左樣奈良!!!
ps.
獨孤求敗~生日~11月15日 又快到了!!!
白髮變多 歲月催人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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