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1,026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159677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恭喜川普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男蟲借錢?騙錢?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國家暴力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16.11.11 天氣:
心情:
國家暴力
~法律保留原則和比例原則
限制人民的權利和自由 必須符合憲法第23條的法律保留原則和比例原則!!!
國家 公權力 立法院 公務員 都不能為所欲為 我行我素!!!
比例原則:目的正當性 手段必要性 限制妥當性!
中華民國憲法第15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22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第24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
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
貪腐暴力沒是非的爛黨 掌握國家暴力的立法機構 也不能亂立法!
不當委員會 以及相關條例等 恐怕都已違法違憲了!
顧立雄?富家女~無能的讀稿英?以為自己是皇帝?
魚卵泥棒:No.1
大君:No.2
善人:No.4
累了~眼睛 也累了!左樣奈良!!!
ps.
獨孤求敗~生日~11月15日 又快到了!!!
白髮變多 歲月催人老........
標籤:
瀏覽次數:
235
人氣指數:
1035
累積鼓勵:
4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1
1
恭喜川普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男蟲借錢?騙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