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吸煙和吸二手煙有害健康,但對煙不離手的人來說,最愛說的話大概就是:吸煙是我的自由我的人權,別人管不著。
雖然公共場所全面禁煙,但知而不為之大有人在,另外食肆、商舖甚至醫院學校門前不禁、行人道上亦不禁,而更多煙民是躲在家裡抽個痛快,非煙民的我們其實一樣終日飽受二手煙的侵襲。
不管是故意或無意 ,基本上吸煙的行為是侵害別人的行為 。我的看法是吸煙的行為和殺人、放火、搶劫的行為一樣 ,它絕對不是人權的一部份 。就好像一個人在廣場上練劍術 ,強身健體是他的人權 ,但如果他把劍砍在別人的身上 ,這肯定不是人權 ,因為這個行為侵害到別人。
今天我們若同意說吸煙是人權,煙民就更理直氣壯的抽個不停,我們肯定更受二手煙的毒害,我們的環境肯定更烏煙瘴氣了。 煙民所說的人權自由,應是「慾望」吧! 煙民抽菸解決他們煙癮的慾望 ,但他們能回收吐出的煙霧嗎? 能保證煙灰煙蒂不影響他人嗎? 一般來說 ,他們做不到! 不是說煙民在戶外吸煙 ,就看不出來對誰有害 ,空氣是流動的 ,一兩根煙都足以摧毀一個公園內的清新空氣 ,更何況被丟棄在戶外場所的煙蒂 ,一年至少上百億支 ,這些煙蒂中的許多有毒化學物質,因不能生物分解而長年遺留在環境中,嚴重造成環境污染 ,不熄火就丟掉的煙蒂 ,更能引起火災,這類慘劇,時有所聞。
吸煙沒有必要性 ,吸煙的行為是侵害別人人權的行為 ,為了健康為了環保反煙和拒吸二手煙才是真正的是人權 。這就是為什麼在講究人權的國家裡 ,吸煙的行為終究是被管制和約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