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rnberg(1986)則提出愛情的三角理論(Triangular Theory of Love)。他認為愛情可以區分成熱情(Passion)、親密感(Intimacy)與承諾(Commitment)三部份(Sternberg, 1987;1988)。「熱情」是帶來愛的動機,包括吸引、性欲求,跟其他需求(如自我實現、親近),例如一個童年期過的並不安全溫暖者,可能會很嚮往一個溫暖被接受的家庭。熱情包括許多我們對對方所感知的情緒,如思念的、害羞的,羨慕的與興奮的,熱情是愛情中關於情緒與動機的部分。「親密」是愛情中的行為成分,指兩人一起行動、增進親密感,包括互相的支持與了解、溝通,與彼此分享。愛情三要素中的「決定/承諾」涉及個人認知層面,包括兩方面:短期的和長期的。短期是指做出決定要愛某個人,而長期則是指做出承諾,在可預見的未來要維持這份愛情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