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家裡有做垃圾分類而且做的很徹底,每隔一段時間回收物收集的差不多的時候, 我就會用機車把它們載去離家約800公尺遠的一處資源回收場換錢。 您一定很好奇:小小的一部機車能載得了多少東西呢?開車跑一趟不就統統ok了嗎 ?其實您有所不知,我那部小白一年前早就賣掉了,是因為不甘心每年要繳給政府近兩 萬塊的汽燃稅和牌照稅,一年到頭卻開沒幾次,於是乾脆脫手省得搥心肝,把那些油錢和 稅賦省下來,出遠門時拿去搭高鐵既安全又省時間。為此,我把地下一樓的平面停車位也 租給了別人,每年還多了一筆額外的收入。 這一天趁著學校裡沒課,我照例把大包小包的回收物塞掛滿整部機車載去資源回收場 換錢,小小的一部機車頓時變得臃腫邋遢不堪,我倒客串起拾荒老人來了!回收物實在 太多了,讓我不得不又跑了第二趟。算一算,兩趟下來總共賣得60塊錢,感嘆掙錢真的不 容易。 回家的路上,路過一家彩券行,不自覺的停下車來,進去花了100元買了一張威力彩, 當晚開獎後發現摃龜了,我反倒多賠了40元,阿這就叫「阿婆仔炊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