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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事實
作者: 瑪汀妮 日期: 2012.04.18  天氣:  心情:
男女之間 幽默以對 ~ 何必針鋒相對 !!

有一對男女正在吃晚餐。

女生問男生:你愛不愛我?
⋯⋯
男生看了女生一眼又繼續吃晚餐

女生很生氣又再問了一次:你愛不愛我?

男生終於說:愛!

女生又問:那你要怎麼證明?

男生摸了摸口袋裡拿了三十元出來,

問女生:你有沒有十元?

女生拿了十元給了男生・・・

男生就把四十元放在女生桌前。

過了一會兒・・・

女生很生氣的問男生:你到底要不要證明你愛我啊?

男生說:我己經證明了啊^_^!!!

...四十(事實)擺在眼前・・





看到了事實了嗎??我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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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7-26 19:43
他, 54歲,台中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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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23 13:04
他, 51歲,臺東縣,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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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21 18:22
他, 39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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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21 13:22
他, 50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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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21 12:46
他, 40歲,台中市,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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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21 12:08
他, 63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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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21 10:58
他, 41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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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21 04:16
他, 41歲,台中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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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21 03:52
他, 45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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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21 02:22
他, 96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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