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8,004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159677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世界一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5/03/23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5/03/25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2005/03/24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世界一
日期: 2005.03.24 天氣:
心情:
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3條的規定
遺產稅
按依本法規定計算之遺產總額
扣掉第17條的各項扣除額--配偶扣除額4百萬元 直系血親等的扣除額---及第18條的免稅額--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的國民--7百萬元後
有遺產淨額 才開始課稅 稅率由百分知2到百分之50不等 詳情 請妳自行參閱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3條以下---
%%-%%-
依照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4項之規定 未經許可 持有 寄藏或意圖販賣而陳列 第一項所列槍炮彈藥者 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15年以下)"
除非有自首或未滿18歲 有減輕或得減輕其刑之例外情形 否則 會被判處5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
妳的朋友 沒法律常識(有時是common sense吧)難道也不看電視 應該知道一般人擁有槍支是違法的 就算是接受寄放 也是如此
@};-@};-@};-
獨孤球敗的照片 沒什麼看頭 也不值得期待 他的外表 沒什麼過人或可觀之處(胖胖的 臉肥滋茲的 既不斯文俊秀 也不英俊瀟灑)
小啟:
[-o<[-o<獨孤球敗 星期六 會po照片上去 要答應我 不能看到照片之後 就不理我喔!
倫家粉害羞地ㄋㄟ:">:">:">
標籤:
瀏覽次數:
299
人氣指數:
299
累積鼓勵:
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2005/03/23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5/03/25的日記